《水泥木屑板》等行业标准继续有效 废止《水泥工业用辊压机》等行业标准
7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为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标准维护工作,提高行业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有效性,经对化工、石化、黑色冶金、有色金属、黄金、建材、稀土、机械、汽车、船舶、航空、轻工、纺织、兵工民品、包装、电子、通信等17个行业18668项行业标准开展复审,《化工工程建设起重规范》等12792项行业标准继续有效(见附件1),《带压密封技术规范》等4633项行业标准予以修订(见附件2),《化工建设项目进口设备、材料检验大纲》等1243项行业标准予以废止(见附件3)。
公告原文如下:
为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标准维护工作,提高行业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有效性,经对化工、石化、黑色冶金、有色金属、黄金、建材、稀土、机械、汽车、船舶、航空、轻工、纺织、兵工民品、包装、电子、通信等17个行业18668项行业标准开展复审,《化工工程建设起重规范》等12792项行业标准继续有效(见附件1),《带压密封技术规范》等4633项行业标准予以修订(见附件2),《化工建设项目进口设备、材料检验大纲》等1243项行业标准予以废止(见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业标准清单
2.修订的行业标准清单
3.废止的行业标准清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7月11日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业标准清单.doc】
【修订的行业标准清单.doc】
【废止的行业标准清单.doc】
编辑:戴冬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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