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拟支持西南、海螺等兼并重组省内中小型水泥企业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其中与水泥行业主要相关内容:
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同步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坚决叫停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低水平项目。
持续推动常态化水泥错峰生产。
严禁水泥行业违规新增产能,推动提升水泥行业集中度,支持西南水泥、海螺水泥等企业通过产能置换方式兼并重组省内中小水泥企业。
火电、钢铁、焦化、煤炭、有色、水泥等行业大宗货物通过铁路、水路、新能源或国六货车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70%左右。
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³、35mg/m³、50mg/m³。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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