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股份与重庆润江合同纠纷案撤诉
利君股份8月30日晚间公告,30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民事裁定书》。重庆润江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现名重庆长寿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与利君股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重庆润江于2013年8月27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利君股份亦于同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申请撤回反诉,并准许撤诉。
据悉,利君股份与重庆润江于2008年4月3日签订总价为1550万元《设备买卖合同》。2013年3月,重庆润江以利君股份延期交货及设备故障致使停机造成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金额为3877万元。2013年3月28日,利君股份以逾期付款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交了民事反诉状,反诉重庆润江支付逾期货款及违约金合计143.81万元。
该案受理费25.44万元,减半收取12.72万元,由重庆润江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8871.45元,减半收取4435.73元,由利君股份负担。
编辑:管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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