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在新余开展

新余市散预办 · 2013-08-22 08:47

  根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和《关于印发检查〈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方案的通知》(赣常办发[2013]27号)要求,8月20日,江西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伍再谦、副主任委员王曼萍,江西省工信委纪检组长章志锋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一行7人,赴新余市就《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实施重点检查。

  上午,检查组一行来到建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查看了企业的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等生产设施设备,向企业详细了解了清洁、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控制,经营销售等情况,当得知企业正积极筹备在香港分拆上市时,检查组一行对建和混凝土公司几年来取得的良好业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新余市散预办在推动行业发展方面做出的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一行要求地方政府对企业加强督导帮扶,建立服务机制,优化发展环境,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快技术进步,积极开拓市场,迅速做大做强。随后,检查组一行在公司会议室组织部分行业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向企业了解使用散装水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座谈会上,企业负责人畅所欲言,他们在肯定《条例》对行业发展起着积极推动作用,肯定了行业主管部门在推动行业发展做出的努力,同时他们对政府部门服务企业发展提出了希望,对《条例》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午,检查组一行,在新余市北湖宾馆,组织新余市人大、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工信委、人大财经委、发改委、财政、住建、环保、质监等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报告。座谈会上,新余市政府副市长贺为华向检查组一行作了专题情况报告。贺为华指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为加大贯彻落实力度,新余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制定相关政策,逐步完善配套措施,认真制订《发展规划》,全市各政府职能部门依据《条例》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业监管,推进技术进步,加大宣传力度,极大推动了散预事业的发展。全市散装水泥供应率屡创新高,预拌混凝土发展日趋规范,预拌砂浆推进全面提速,节能减排效应逐渐显现。随后,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紧扣执法检查主要内容,向检查组一行作了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报告,他们还结合本部门实际,针对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条例》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听取汇报后,伍再谦副主任委员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目的是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提高基层贯彻落实《条例》的积极性、主动性,执法检查工作有利于提高《条例》的权威性,有利于促进全省散装水泥发展,促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从根本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王曼萍委员在座谈会上指出,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通过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从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全社会“依法治散、依法兴散”观念,地方政府部门,要增强做好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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