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7月16日-31日经济体制改革信息
一、总体改革部署
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认为,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具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下半年我国经济仍将保持总体平稳发展态势。同时,也要认识到,世界经济正在深度调整,国内外发展环境十分复杂。我们既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充分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又要牢牢把握重大调整机遇,积极有为,创新求进,坚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努力实现三者有机统一。
会议指出,下半年经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提高针对性、协调性,根据经济形势变化,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和微调,稳中有为。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积极扩大有效需求,着力推进转型升级,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努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要把握好宏观调控的方向、力度、节奏,使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把钱用在刀刃上;积极释放有效需求,推动居民消费升级,保持合理投资增长,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夯实粮食丰收基础,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各项工作;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的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进一步清费减负,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推动新兴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落实和完善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努力稳定对外贸易,完善政策和服务,拓宽出口渠道,积极增加进口,有效应对贸易摩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和环境价格改革,抓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稳定价格总水平,加强重要商品产供销衔接,努力减轻物价上涨对群众生活影响;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继续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生产生活,促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习近平在武汉召开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时强调:加强对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高全面深化改革决策科学性。习近平强调,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激发和凝聚社会创造力。
习近平指出,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这场伟大革命,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走过了35年极不平凡的历程。事实证明,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习近平指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解决的问题十分繁重。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研究、思考、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路和重大举措,刻舟求剑不行,闭门造车不行,异想天开更不行,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
习近平强调,要下大功夫总结和运用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下大功夫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改革开放的客观要求,下大功夫了解党内外对改革开放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下大功夫了解地方、基层和群众在改革方面做的有益探索。
习近平从6个方面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深入调查研究的重大问题。第一,进一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要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作为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取向,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第二,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发展活力,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财税体系,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微观基础的活力。第三,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水平,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抓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第四,进一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通过社会体制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最大限度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业活动蓬勃开展。第五,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制度安排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第六,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改革开放任务越繁重,越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越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增强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的坚定性,完善党内制度体系特别是民主集中制,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据中央政府门户网站7月22日消息,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50项。其中,取消和下放29项、部分取消和下放13项、取消和下放评比达标项目3项;取消涉密事项1项(按规定另行通知);有4项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三、社会体制改革
7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会议指出,创新方式,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是惠及人民群众、深化社会领域改革的重大措施,又是加快服务业发展、扩大服务业开放、引导有效需求的关键之举,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事、政社分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要放开市场准入,释放改革红利,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使群众得到更多便利和实惠。
会议明确,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一是各地要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并试点推广。二是政府可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购买公共服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并严禁转包。三是严格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以事定费,规范透明,强化审计,把有限的资金用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用到刀刃上。四是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机制,全面公开购买服务的信息,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五是对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对承接主体实行优胜劣汰,使群众享受到丰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
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会议决定,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按照公平税负原则,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省与属地财税部门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加快设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小微企业。已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加快研究出台鼓励所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小微企业的激励制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资本规模。《意见》表示,要继续加大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力度,鼓励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小微企业的投资力度。鼓励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与小微企业的项目对接活动,促进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本的投资需求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有机结合。《意见》提出,要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规模,进一步完善“统一组织,统一担保,捆绑发债,分别负债”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相关制度设计,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对于集合债券发行主体中募集资金规模小于1亿元的,可以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上,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试点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覆盖面。鼓励地方政府出台财政配套措施,采取政府风险缓释基金、债券贴息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稳步扩大试点规模。
[Page]五、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
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会议强调,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要按照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这是继铁路机构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后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通过改革,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优先建设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的铁路及相关设施。这将有力推动扶贫攻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更好地实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的迫切期盼。为此,一要多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创新铁路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二要向地方和社会资本开放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等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三要加大力度盘活铁路用地资源,搞好综合开发利用,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四要加快前期工作,使“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及时开工,按合理工期推进,确保工程质量。
六、国有企业改革
中国二重与国机集团联合重组。据国资委网站7月18日消息,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重组后的新集团沿用“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名称,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不再作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调整为113户。
七、金融体制改革
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步伐。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一、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二、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三、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四、为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
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根据《工作安排》,2013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任务包括: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积极推进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设,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管理职责。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实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继续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创新绩效考核机制,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大乡村医生补偿政策落实力度,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化解工作,坚决制止发生新债。三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总结评估国家确定的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继续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四是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社会办医,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新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
九、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措施。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贸环境复杂严峻,进出口增速均明显放缓。要通过制度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一是制定便利通关办法,抓紧出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改革方案,分步在全国口岸实行。二是整顿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免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费用。减少法检商品种类,原则上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法检。抓紧研究法定检验体制改革方案。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及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发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扩大保险规模。四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民营企业出口提供融资、通关、退税等服务。创造条件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逐步扩大服务进口。五是积极扩大商品进口,增加进口贴息资金规模。完善多种贸易方式,促进边境贸易。六是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外汇局决定在全国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外汇局近日宣布,已于日前出台文件,决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根据外汇局日前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服务贸易购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外汇管理部门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尽职要求,推动金融机构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与业务操作流程,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二是小额交易无需审单。服务贸易小额收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金融机构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境内机构和个人需留存每笔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相关交易单证5年备查。三是简化单证审核。对于仍需审核单证的业务,简化相应审单要求,包括对现行的数十类单证审核规定进行简化与合并;取消对绝大部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文件的审核要求;取消对外付汇税务证明等。四是清理整合法规。制定《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废止50多项相关法规文件,为涉外主体办理服务贸易外汇业务提供系统、清晰、透明的法规依据。五是放宽境外存放。放宽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境外存放的条件,允许企业集团将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境外存放。六是强化均衡管理和事后管理。加强对服务贸易外汇资金流入、流出的双向监测,建立由宏观分析、中观监测、微观核查紧密结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并辅以必要的现场核查、检查,加强风险防控。
十、地方改革
河北省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能源项目。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国家和省重点能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意见》规定,凡列入国家和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国家和省重点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在煤炭资源方面,勘探、开采和煤矿经营方面,继续支持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煤炭资源勘探、开采和煤矿经营,建设煤炭地下气化示范项目。在油气勘探开发领域,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该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以多种形式投资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投资建设煤层气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大型炼油项目也将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意见》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依法合规成为大型煤炭矿区开发主体以及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等非常规油气开发主体。水电、风电等特许开发权的配置,不得设定限制民间资本进入的歧视性条件。民营企业将公平享受可再生能源发电、煤层气(瓦斯)综合利用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河北省将积极开展竞价上网试点,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福建省出台八条措施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福建省日前出台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八条措施,以提高城镇化质量。这些措施包括:全面实行以居民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依据的户口迁移政策,引导和鼓励农业转移人口优先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实行无门槛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化流转的具体管理办法,鼓励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持有居住证的本省农业转移人员,在城镇居住地从事个体经营(无雇工)以及灵活就业的,可在居住地参加或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5年以前,各设区市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推进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扩容工程,扩建新建小区、旧城改造等建设必须同步规划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为推动更高质量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同等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着力改善异地务工人员居住环境,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成片棚户区改造任务。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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