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明年年底前,力争全省50%水泥熟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 2024-08-06 11:09

日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云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

《改造计划》围绕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巩固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基础,设置目标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实施保障等4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按照《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25年底前,全省水泥超低排放取得明显进展,力争50%水泥熟料和焦化产能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8年底前,全省力争完成80%产能超低排放改造。

二是全面贯彻超低排放要求。有组织排放方面,水泥行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水平;无组织排放方面,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水泥、焦化企业采取密闭、封闭措施,做到产尘点和生产设施无可见烟粉尘外逸。清洁运输方面,推动铁路、水路、管道、管状袋式输送机、皮带通廊等清洁运输方式。

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国家《实施意见》方案基础上,明确水泥、焦化企业全面识别研判治理现状,合理选择改造技术路线,严把工程质量,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水泥驻滇集团公司和大型焦化企业集团要发挥表率作用,力争提前完成。

四是大力推进重点任务。重点推动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有序推进现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统筹推进协同减污降碳、强化全过程精细化环境管理等四项任务,推动全省水泥、焦化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

五是强化激励机制。在国家《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明确按超低排放完成进度分类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完成A级绩效评定的水泥、焦化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技术路线合理、环保技术成熟适用、按改造时限计划实施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编辑: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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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00: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