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从“十面霾伏”到“污染泥潭” 看水泥行业之环保半年
转眼之间2013年已经过半,在这半年里,水泥行业却过得并不乏味。从年初的“十面霾伏”,作为高耗能的水泥企业在部分地区被迫停窑,到年中环保组织报告——《水泥业责任投资之路尚远》,17家水泥上市公司深陷环境污染泥潭,水泥业一直遭遇着环保大潮的风口浪尖。站在环保的角度,今天让我们就一起来回顾水泥行业走过的这半年时光。
除尘、脱硝:新标准迟迟未能出台,水泥企业已积极改造
2013年初以来,中国发生大范围持续雾霾天气。据统计,受影响雾霾区域包括华北平原、黄淮、江淮、江汉、江南、华南北部等地区,受影响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4,受影响人口约6亿人。
可吸入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是构成雾霾的三大成分,而水泥则是前两种污染物的排放大户。环保部门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水泥工业的粉尘排放占到工业排放总量的30%,水泥工业的氮氧化物排放量约占全国总量的10%~12%,是继火电厂、机动车之后的第三大排放源。
事实上,我国水泥行业在粉尘控制、氮氧化物减排方面一直在不断提升。2012年年底《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水泥工业的颗粒物排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都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对于意见稿中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从技术上说,早以被专家证实达标不存在问题,让人担忧的是届时对标准的执行和监督情况。目前,水泥行业执行的是2004版的800mg/Nm3排放标准,与1996版一致。即便如此,排放超标依然存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水泥工业氮氧化物排放水平普遍在880mg/Nm3。据业内人士透露,更有甚者排放超过1000mg/Nm3,远远高于火电厂燃煤发电2011年开始执行的100mg/Nm3的排放标准。
水泥工业氮氧化物排放水平长期偏高,与我国缺乏完善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相关部门对水泥脱硝的监管无力有关。据了解,有关部门下一步将对新(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和新建脱硝设施加强控制系统和烟气在线监测建设,强化水泥脱硝设施运行监管。
上半年业内一直盛传新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6月底到7月初发布,目前看来新标准的正式出台再次推迟,这也将影响行业的环保进程。虽然国家标准迟迟不明朗,但是不少地方排放标准早已出台,譬如广东制定的550mg/Nm3标准,浙江制定的320(或350)mg/Nm3标准、重庆公布的250(或350)mg/Nm3标准等,同时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期限要求。在这些地方标准的要求下,各地水泥企业纷纷上马水泥生产线脱硝项目。上半年行业新闻中不断出现的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投运的消息,让我们看到水泥行业在脱硝上取得的积极成果。
根据最新的消息,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于7月底8月初全文公布,水泥行业作为产能过剩的高排放行业已经成为防治重点,而除尘、脱硝项目也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
温室气体减排:碳税方案基本设计完成 碳交易走出空中阁楼
雾霾的大范围降临,PM2.5的爆表,让人们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除尘、脱硝的压力瞬间显得明显而紧迫。然而,水泥业对环境造成最大影响的是二氧化碳,据测算每生产1吨水泥约产生0.7吨~0.8吨二氧化碳,水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占全人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5%。
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多,导致全球气候变暖,两极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气候反常,海洋风暴增多,土地干旱,沙漠化面积增大等一系列恶性影响。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碳税与碳交易被视为两种有效的调控手段。
自2007年国务院发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提出“研究开征环境税”后,社会各界关于开征环境税的讨论从未停止,特别是近些年环境事故集中爆发,让开征环境税的讨论更加热烈。事实上,环境税并不是一个单一税种,而是一类税收的总体制度。相关人士表示,考虑到中国当前节能减排和治理重点污染的实际状况,目前的方案主要包括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和氮氧化物税四类。
碳税即是针对二氧化碳排放,对化石燃料(比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按照其碳排放量征收的税收。我国承诺争取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这被认为是碳税提上日程的重要推动力,也是碳税亟待推出的约束因素。
据媒体报道,碳税方案目前已设计完成,将选择适当时机出台。国家有关部门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送审稿)》送达“两高”行业的相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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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碳税的尝试,国内碳交易的实施步伐也在不断加快。
国家发改委2011年10月29日下发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7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要求在2013年启动碳交易试点,2015年基本形成碳交易市场雏形。
2012年9月11日,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正式启动,广东成为全国第一个启动碳交易试点的省份。广东省内四家水泥企业以6799万元认购了13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权配额,为中国基于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首宗配额交易,试水国内碳交易“第一单”。
6月18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成为国内首个运行的强制碳市场。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的正式推出,被认为是自“京都议定书”框架以来中国首次进行的碳排放交易的尝试。据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启动当日交易信息显示,首个交易日已经完成8笔交易,成交总量为21112吨,成交总额613236元。
据发改委相关人士表态,今明两年国内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或试点市均将陆续上线,这也意味着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版图”将日渐清晰。有预测称,通过7省市试点,我国有望成为全球碳排放权交易第二大市场,覆盖7亿吨碳排放。
尽管随着我国碳交易市场已经启动,但是不得不正视我国碳交易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依照欧盟经验,碳交易体系的搭建是一个“金字塔”结构,从基础排放数据统计,到技术和规则配套,再到交易管理办法和管理平台设计。而中国的碳市场建设却呈现“倒金字塔”结构,先有国家目标、规划和管理办法,再一层层看需要哪些配套,底部却没有基础数据作为金字塔塔底的支撑。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由于要面临成本压力,企业普遍参与碳交易的意愿不高。一旦企业被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这些企业将承担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强制性义务,否则将面临处罚。就水泥行业来说,从本网记者采访多家水泥企业了解到,水泥企业对碳交易热情度并不高。
近年来,我国水泥行业降低碳排放的措施主要有余热发电,但目前余热发电技术已经非常普及,再要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较大的碳减排额而又不提高成本还比较难,因此水泥行业后续的碳减排压力就显得非常大。
无论是碳税还是碳交易,都是调动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减少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的排放,帮助国家经济向低碳转型。而不同点在于碳税主要是通过财政政策,而碳交易是总量控制手段。对于“碳排放大户”水泥企业来说,则面临着巨大的产业结构调整的压力,环保不达标的企业成本支出都会随之增加。
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尚需进一步推动?
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速度的提高,以市政污泥、城镇生活垃圾为主的城市废物排放量增长迅速,城市废物的处置能力不足日益成为制约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瓶颈。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污泥、危险废物,同其他废弃物处置方式相比,具有节能、环保、经济的比较优势。水泥窑协同处置是目前国际上废弃物处置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发达国家的水泥行业已有三十多年安全运行经验,然而在我国却发展缓慢。
从北京水泥厂在1998年开始利用1条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窑进行废弃物处置算起,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仅有上海万安水泥厂、北京琉璃河水泥厂、华新水泥、海螺水泥、广州越堡水泥、重庆拉法基瑞安水泥、中联枣庄水泥厂等行业内十余家企业取得实质进展。
实际上,我国水泥行业在技术装备、产业布局、内在需求和借鉴国外现有经验方面都已经具备协同处置废物的基本条件,然而由于政策、法规、长效机制等方面问题,导致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发展缓慢。
缺乏宏观指导政策引导。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具有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然而,国家尚未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提出宏观指导政策,没有提出发展的目标,发展方式、技术途径、管理模式、配套措施和鼓励措施。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没有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完善性方面存在不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明文提出“鼓励改造并采用生产水泥的旋转窑炉附烧或专烧危险废物”,然而实际上却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政策。首先缺乏协同处置废物焚烧方面的标准;其次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因增加运行成本和提高了能耗,企业还会损失节能达标补贴,在经济上得不偿失,影响到处置的可持续性;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优势明显好于垃圾发电,但垃圾发电有电价优惠,而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所带来的包括余热发电在内的余热利用尚没有优惠。
长效机制没有建立,废物供应不能保障。由于长效机制没有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建设滞后,人为的制约因素多,废物来源缺乏制度保证,处置费落实没有形成制度化,影响到企业投资建设处置废物的积极性。在今年3月份中国水泥网年会上,金隅股份副总裁王肇嘉代表水泥行业呼吁政府给予水泥窑协同处置一定的支持:明确水泥窑处置固废的行业地位;给予处置固废水泥企业税收优惠;建立全新的绿色水泥企业综合考核体系;进一步理顺与水泥窑处置城市固废相关的上下游企业关系。
中国建材联合会专职副会长徐永模在会上表示,发改委正牵头六个部委,准备出台对水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置的相关鼓励政策,而《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也即将出台。今年国务院下发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规划明确提出要推进水泥窑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并提出到2015年水泥窑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生产线比例达10%的目标。
到去年末,我国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已有1637条,预计到2015年,将在1700条上下。按10%要求,到2015年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生产线应有170条。而据统计,截至去年,全国只有近20条水泥生产线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废弃物。(这里只指新型干法生产线,不包括JT窑生产线)也就是说,到2015年,还应有150条左右生产线须能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年均50条。
在媒体报道中我们很欣喜地看到,今年以来华新水泥、金隅股份、天山股份、安徽海螺等大型水泥企业积极同地方政府展开有关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方面的战略合作。尽管如此,要实现170条水泥窑生产线协同处理废弃物目标,还需要加把劲!
结束语:多年来粗放的经济增长模式,使得我国多地污染物排放大大超出了环境的容纳限度,年初的“十面霾伏”无疑是一记醒钟,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推进节能减排刻不容缓。摘掉水泥行业 “高污染”的帽子,不仅要在控制粉尘、氮氧化物、温室气体排放上下工夫,还体现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上,从污染排放者转身为垃圾处理者,水泥行业任重道远!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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