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 · 2013-07-24 09:00

  陕西省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2012年我省污染物减排进展情况及2013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结合《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陕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013年全省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计划在2012年53.62万吨基础上削减2%,控制在52.54万吨以内,其中工业源和生活源计划比2012年削减2%,控制在32.63万吨以内;氨氮排放量计划在2012年6.19万吨基础上削减2.9%,控制在6.01万吨以内,其中工业源和生活源计划比2012年削减2.9%,控制在4.14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计划在2012年84.38万吨的基础上削减3%,控制在81.85万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量计划在2012年80.82万吨的基础上削减4%,控制在77.59万吨以内。减排任务分解如下:



  二、2013年度减排项目安排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预测,2013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新增2.92万吨、0.38万吨、2.29万吨(不含火电、钢铁)和7.46万吨,在消化新增量的基础上要完成2013年度减排目标,需实施以下减排项目。

  (一)化学需氧量。共安排化学需氧量工业和生活减排项目223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6.54万吨,其中结转2012年项目68个,预计减排量2.84万吨,占总减排量43.43%;农业源减排项目228个,农业源排放量较2012年预计减少0.46万吨。

  1.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35个,预计减排4.71万吨,占工业和生活总减排量的72.02%,其中2012年结转项目61个,预计减排2.74万吨,占污水处理项目减排量的58.17%。

  2.工业企业治理项目60个,预计减排0.87万吨,占工业和生活总减排量的13.30%,其中结转2012年项目7个,预计减排0.1万吨,占工业企业治理项目减排量的11.49%。

  3.结构减排项目28个,预计减排0.96万吨,占工业和生活总减排量的14.68%。

  4.农业污染源减排项目228个,预计2013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12年排放量减少0.46万吨。

  (二)氨氮。共安排氨氮工业和生活减排项目203个,预计减排0.86万吨,其中结转2012年项目66个,预计减排0.39万吨,占总减排量的45.35%.农业源减排项目228个,农业源排放量预计减少0.05万吨。

  1.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35个,预计减排0.66万吨,占工业和生活总减排量的76.74%,其中2012年结转项目61个,预计减排0.37万吨,占污水处理项目的56.06%。

  2.工业企业治理项目41个,预计减排0.1万吨,占工业和生活总减排量的11.63%,其中结转2012年项目5个,预计减排0.02万吨,占工业企业治理项目的20.0%。

  3.结构减排项目27个,预计减排0.1万吨,占工业和生活总减排量的11.63%。

  4.农业污染源减排项目228个,预计2013年氨氮排放量较2012年排放量减少0.05万吨。

  (三)二氧化硫。共安排减排项目266个,预计减排15.33万吨。

  1.按照全口径核算,火电行业排放量变化项目93个,其中结构关停项目9个,工程项目84个,预计排放量减少10.36万吨,占总减排量的67.58%。

  2.按照全口径核算,钢铁行业排放量变化项目9个,其中结构关停项目4个,工程项目5个,预计排放量减少0.41万吨,占总减排量的2.67%。

  3.非电工程项目97个,预计减排3.13万吨,占总减排量的20.42%。

  4.非电结构调整项目50个,预计减排1.24万吨,占总减排量的8.1%。

  5.其他行业减排项目17个,其中煤改气项目5个、集中供热替代项目12个。预计减排0.19万吨,占总减排量的1.24%.

  (四)氮氧化物。共安排减排项目163个,淘汰32691辆黄标车,预计减排11.5万吨。

  1.火电行业工程项目45个,预计减排6.64万吨,占总减排量的57.74%。

  2.水泥行业工程项目41个,预计减排2.33万吨,占总减排量的20.26%。

  3.除正常淘汰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外,加速淘汰32691辆黄标车,预计减排1.48万吨,占总减排量的12.87%。

  4.结构关停项目60个,预计减排1万吨,占总减排量的8.7%。

  5.其他行业减排项目17个,煤改气工程5个、集中供热替代工程项目12个,预计减排0.05万吨,占总减排量的0.43%。

  三、减排措施

  2013年是我省全面实现“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的关键之年,全省各市(区)、各部门要继续抓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的实施,按照新的要求做好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一)积极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坚持保优汰劣原则,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促进能源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各行业发展趋势研判,制订有针对性的方案,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扩大城市禁煤区、限煤区范围,加快推进“气化陕西”二期工程,大力提高关中地区工业、交通以及民用天然气的普及使用率。加快沿渭城市涉水工业“退城入区”行动,通过落实新的排污标准,大力实施逼退战略,淘汰关闭落后产能,发展新兴产业。加速淘汰改造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加快淘汰 20万千瓦以下普通燃煤电厂,淘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以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替代小型燃煤锅炉。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严格项目准入关,把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所有新上项目必须通过市场交易取得排污权,落实火电、钢铁、造纸、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排污总量控制。严格重点行业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倒逼火电、造纸、果汁、酿造、化工、皂素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

  (二)继续推进工业企业减排工程建设。在确保完成国家目标责任书2013年重点减排项目的同时,结合全省实际,加快建设其他重点减排项目,重点推进21个火电和18个水泥脱硝工程建设。大唐彬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1、2号机组,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陕西华能铜川电厂2号机组,陕西华电蒲城发电厂5、6号机组,国华锦界1、3号机组和清水川1号机组,德源府谷2号机组脱硝项目必须在2013年上半年建成投运,其他10个火电脱硝项目于下半年建成投运;完成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2号生产线,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号线,陕西富平水泥有限公司等18条水泥生产线脱硝改造,使全省日产2000吨以上41条水泥生产线脱硝改造全部完成;完成略阳钢铁烧结机脱硫工程。电力行业2013年底综合脱硫效率提高到90%以上。加强煤化工行业监管,特别是兰炭行业的脱硫改造。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低氮燃烧技术并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新建水泥生产线全部配套低氮燃烧技术并建设烟气脱硝设施。其他工业行业继续深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进行污染减排。

  (三)加大生活源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推进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逐步推广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年新建45座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分散型和镇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10万吨/日。加快关中和陕北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对尚未达到国标一级A排放标准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律进行升级改造,完善除磷脱氮工艺和污泥资源化处理处置工艺,共实施25座、79万吨/日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8%.全力打好渭河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攻坚战,重点解决西安和咸阳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确保渭河城市段和主要支流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和达标排放。积极推广中水利用。继续提高污水回用规模,采用分散与集中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站和加压泵站,在具备条件的机关、学校、住宅小区新建再生水回用系统,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0%.

  (四)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控制。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全年计划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32691辆,各市(区)要按照《陕西省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淘汰补贴资金。继续推行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提高机动车准入门槛,加大限行区域,全面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推进车、油同步升级,部分城市实施第IV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供应国IV标准的车用燃油。

  (五)着力推进农业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2014年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8号),着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把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作为减排工作重点领域,大力推进治理设施建设,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计划全年建成22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规模化养殖场要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处理污染物,包括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方法收集粪便,污水厌氧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生态处理,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制取颗粒有机肥或有机复混肥。2013年底,规模化养殖场与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65%以上。

  (六)健全完善污染减排长效机制。完善有利于污染减排的价格体系和政策体系,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加强发电“绿色调度”,提高脱硫脱硝发电机组发电负荷。继续完善生态补偿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快建立节能减排倒逼机制,将排污权交易逐步过渡到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总量的整体化管理。开展总量预算管理试点工作,继续深化排污权交易,完善交易制度,建立排污权台账收储管理系统,逐步建立总量预算管理平台,把预支增量、总减排量、控制排放量作为整体进行管理,并逐步开拓市级排污权交易市场。深入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把排污许可作为总量控制的重要手段,继续开展排污量的重新核定与排污许可证换发工作。进一步扩大重点污染源总量刷卡范围,完善总量控制系统,2013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的总量监控设备安装。严格渭河干流及支流水质断面考核监测,推进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工作。

  (七)健全减排指标监测和监管体系。加强数字环保建设,大力实施“天眼工程”,全面建立集在线监控、监控信息发布、公众参与和环境执法等多功能于一身、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机制,切实提高环保管理和环境执法工作水平。继续强化新增指标和领域的减排监管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规范管理、专业运营、系统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测作用,抓好管理减排各项措施的落实。狠抓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稳定运行,对国、省控污染源实施驻厂式监督,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脱硝和企业治污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水平。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公开曝光或挂牌督办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和运行减排设施的企业,严格依法处罚整改不到位和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企业。

  四、工作机制与考核监督

  全省各市(区)、各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环境保护部门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订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完善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分工认真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部门职责。省政府将组织对各市(区)政府减排目标责任进行评价考核,并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实行约谈、问责,不予评优评先。省环境保护厅要对减排项目进度缓慢的市(区)或企业,采取预警、限批的手段督促其加快建设减排项目,定期公开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度,接受各界监督,确保纳入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按期完成;逐市进行明察暗访式的突击检查,对纳入国家和省上目标责任书项目、机动车减排情况、农业源减排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编辑:管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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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07: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