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的名称: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800万元,占其增资后注册资本的比例为84.08%
特别风险提示:
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及市场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2011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人民币800万元。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喀什市浩罕乡六村
法定代表人:唐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385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7月6日
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7月成立,由公司和自然人唐嗣洪合资设立,注册资本385万元,公司持有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增资后,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1185万元。
1、经营范围
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2、股东出资方式及比例
公司出资人民币196.35万元,持有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唐嗣洪出资人民币188.65万元,持有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
3、经营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27.74万元,净资产379.03万元,2010年亏损5.97万元。
四、增资扩股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所增资本金由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即以现金增加出资800万元人民币。
2、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方应于本协议书签订十五日内,将认缴的增资额足额汇入指定验资账号,供验资部门审验,以便于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在完成上述增资扩股后,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变为1185万元。公司持有84.08%的股权,唐嗣洪持有15.92%的股权。
4、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守约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本协议项下的增资: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5、本次增资后,公司股东方股权比例、权利、义务均发生改变,由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双方共同签署的增资协议以及修改后的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资金投资。
2、对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将有利于该公司加快年产15万方加气砼项目的建设,扩大在喀什地区的建筑材料市场份额,延伸公司的产业链。
3、本次增资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风险,将影响本次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
2、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效益风险。
3、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七、备查文件
1、增资扩股协议书
2、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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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ing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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