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2010年公司产量和销量增长幅度大,公司向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采购电力的实际发生额超出了年初的预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超出部分进行了追认,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情况
因2010年公司产量和销量增长幅度大,公司2010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超出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 2010 年交易 2010 年的实
关联方 超、减金额
易类别 易内容 预计总金额 际发生金额
新疆生产建设兵
向关联 电力 团农一师电力公 3700 4330.99 630.99
方采购 司
货物 阿克苏塔河矿业
原煤 1600 0 -1600
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劳 绿化、环 阿克苏塔河矿业
90 0 -90
务 卫等 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
电力 团农一师电力公 30 0 -30
司
向关联
新疆塔里木农业
方销售 磷肥、硫
综合开发股份有 120 28.76 -91.24
货物 酸
限公司
磷肥、硫 新疆塔里木河种
30 4.80 -25.2
酸 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2011 年度日常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11 年交易预 2010 年交易总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
类别 计总金额 金额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
电力 6000 4330.99
向关联方 一师电力公司
采购货物 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
原煤 1200 0
责任公司
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
接受劳务 绿化、环卫等 70 0
责任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
电力 30 0
一师电力公司
向关联方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
磷肥、硫酸 120 28.76
销售货物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
磷肥、硫酸 30 4.80
份有限公司
三、关联方介绍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63万元
注册号:652900000000237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住所:阿克苏市民主路2号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物业管理、货物运输;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管道安装,房屋租赁。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
法定代表人:张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1,184.93万元
注册号:652900030000529
经济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阿克苏市林园
经营范围:原煤的开采、销售,物业管理、土地承包经营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新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32,100万元
注册号:650000040000232
经济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住所:新疆阿拉尔南口镇1号
经营范围:农业种植,牧渔养殖,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及修理;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棉纺织品的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4、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井岗山大道8号
经营范围:各类农作物种子的培养、生产及销售。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及销售,农牧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种衣剂生产,籽棉的收购、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截止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与公司2010年度的关联交易达到4330.9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79%,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公司与其他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向其购买电力,若公司自用电有富余的情况下,将富余电力输入其电网并销售给农一师电力公司。
2、公司与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向其购买原煤并接受其提供的绿化、供暖、环境卫生等服务。
3、公司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向其销售化工产品。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供电
交易双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参照国家的价格标准,不高于向任何第三人提供相应产品所收取的价格
2011年最高交易金额6,000万元
2、供煤
交易双方: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阿克苏地区市场的价格标准,不高于向任何第三人提供相应产品所收取的价格
2011年最高交易金额:1,600万元
3、综合服务
交易双方: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计算价格,不高于向第三者提供相应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011年最高交易金额:90万元
4、销售化工产品
交易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市场价格
2011年最高交易金额分别为120万元和30万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清洁生产环境的需要,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经发生和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双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人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其提名的监事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未在其担任任何职务。
2、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未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未在其担任任何职务。
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未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公司监事蒋晓进在其担任董事。
(二)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采购和销售电力、向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煤和接受综合服务,交易价格和交易金额按照协议执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2、公司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化工产品,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九、备查文件
青松建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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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ing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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