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实施“一揽子”补贴助推更高质量就业

南京日报 · 2013-07-15 10:59

  为进一步提升南京就业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市“两个率先”和幸福都市建设服务,近日,南京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意见》,出台一揽子政策助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人群就业创业,《意见》中提出的多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引人关注。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

  根据《意见》,对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财政将优先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自然年)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全额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对新招用南京籍当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另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政策执行期至2014年底。

  职介机构成功介绍就业的可获补贴

  为了鼓励职介机构推荐就业,意见明确,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职业介绍机构,成功介绍南京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按成功介绍人数给予每人每年一次的职业介绍补贴。

  其中,介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次;介绍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次;介绍外来务工人员实现就业的,补贴标准为50元/人次。

  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不仅比原来有所提高,而且原来公共职介机构免费介绍成功就业的才能获得补贴,现在收费的民营职介机构同样能享受这一政策。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额增加100万元

  南京还加大了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意见》规定,在南京登记的失业人员、青年大学生,在宁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符合贷款条件的,均可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除国家限制行业和展期、逾期贷款外,对个人创业贷款和合伙创业贷款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的贷款额由200万元放宽至300万元,财政给予50%贴息。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可获1000元求职补贴

  《意见》要求,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提前向校园延伸,积极主动提供就业指导、岗位信息、培训鉴定等服务,有计划地组织高校毕业生专场和网络招聘活动,实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与本地高校校园网的相互链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管理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地进行求职和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地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和各项政策扶持范围,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学籍地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同时,大力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企业培训职工,按50%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为了促进企业职工技能提升,《意见》明确,对当年新开展的企业职工上岗技能培训及初、中级技能培训,根据“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按照培训费用50%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

  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含被征地农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2014年起由南京市财政统一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

  城镇新增就业转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还可参加职业指导培训,由南京市财政给予培训补贴。对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员参加培训的,培训期间,可给予每人每天10元的生活费补贴。

  今后引进重大项目要评估其提供多少高质量岗位

  严控企业批量裁员

  “‘更高质量就业’意味着什么?就是构建起劳动者稳定就业、创业就业、平等就业、素质就业、体面就业‘五位一体’的就业新格局。”南京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具体而言,即实现劳动者求职有岗,就业更加充分;学技有培,就业能力明显提升;劳有所得,收入稳定增长;公平就业,享受均等服务等更高质量就业的总体目标。

  据悉,为了创造更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南京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坚持重大投资项目带动就业评估制度,把高质量就业岗位增加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重要内容,优先引进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重大投资项目。

  《意见》提出,南京还将加快推进就业和失业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健全经济性裁员报告备案制度,全面掌握就业和失业人员的流量、流速、流向。“为了加强失业预防和调控,南京将严格控制企业批量裁员,加强对批量减员企业的行业分布和原因分析,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用工服务。”相关负责人透露,南京还将研究建立失业预警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失业的流量,避免或减少企业用工岗位流失,降低失业人员结存总量。

编辑:余乐乐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11-06 07: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