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试点为绿水青山“投保” 投保企业信贷优先支持

新民网 · 2013-07-05 10:48

  7月4日记者获悉,江西省保监局与江西省环保厅近日联合印发《江西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运用市场机制保护绿色家园。

  江西试点“绿色保险”

  此次开展以“绿色、安全”为主基调的保险创新,将积极推动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为江西的青山绿水投上一份“绿色保险”。

  生态是江西最大的优势,已成为最靓的一张名片。《方案》明确了江西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运作方式,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结合江西实际,选择污染防控需求最迫切的产业开展试点,并逐步推开。

  根据《保险法》、《招投标法》等法律规定,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组成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共保体。同时,环保部门将开展摸底排查,按照试点范围,对全省涉高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定试点企业名单,搭建保险企业与试点单位沟通协调的平台。《方案》的出台,使环保管理手段前移,从“事后惩罚”转变为“事前防备”。

  投保企业信贷优先支持

  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环保部门将采取约束措施。《方案》指出,企业是否投保将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审批、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上市环保核查等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对于应投而未投保的企业,环保部门将暂停受理企业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相关专项资金申请。同时,还将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根据责任险的规律,投保的企业如果频繁出现污染事故,下一年投保时,其责任险保费也将随之升高,甚至保险公司会因风险过大拒绝承保。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公布,对于屡犯企业来说,将产生信用危机并影响其信贷等金融行为,这从另一方面,促进了全社会来进行环保监督。

  《方案》同时提出了促进企业投保的激励措施。如是积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在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将试点投保企业投保信息及时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编辑:管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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