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标杆电价出炉每千瓦时为0.43元

东方早报 · 2013-07-04 09:29

  核电上网电价将一改“个别定价”的现状。

  7月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新闻稿称,已下发通知,部署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将现行核电上网电价由个别定价改为对新建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核定全国核电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43元。“核电标杆电价保持相对稳定,今后将根据核电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电力市场供需状况等对核电标杆电价定期评估并适时调整。”

  一位核电业内人士昨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对有意投资核电项目的人来说,提高了市场确定性。但每千瓦时0.43元的定价有些偏低,对核电行业将带来一定压力。

  “或延长还贷付息时间”

  据国家发改委称,实行核电标杆电价,有助于激励企业约束成本。

  在《国家中长期核电发展规划》于2007年出台后,就有声音呼吁,在核电规模建设已经开始的情况下,可以参考火电标杆电价,建立核电的标杆电价制度,以增强成本意识,降低造价。

  不同于其他发电厂商,每个核电厂在并网运营前,国家都要单独核准一个价格,即个别定价。

  前述业内人士表示,大约在四五年前,核电平均电价就在每千瓦时0.4元左右,每个核电厂不同,一些新并网的机组可能会高一些,“所以现在每千瓦时0.43元的定价压力还是很大的,国家发改委意图很明显,想建立市场倒逼机制,促进核电企业降本增效,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该人士称,在核电机组建成期,都会限制建成价,即单位千瓦装机的工程造价,这也是成本控制的主要目标,二代加的核电单位千瓦造价在1.3万元以下,三代核电的造价可能会超过1.8万元,“这样在实行标杆电价后,可能会延长还贷付息的时间。”

  该业内人士还称,在目前的物价水平下,这对运营商以及以核电为主业的集团都有压力。

  时任中核集团公司财会部主任王世鑫2011年就在《中国能源报》撰文称,在采用标杆电价后,在设计上、建造上,包括融资模式上都要在收入既定的前提下,事先思考如何降低造价,降低成本,增加盈利空间。

  王世鑫认为,设立标杆电价,就等于为企业设立了一个价格上限,价格不再取决于核电本身的成本,必然促使企业加强成本管理,特别是工程造价的管理。

  “引导核电合理布局”

  用国家发改委的话说,标杆电价有助于利用价格信号引导核电投资。

  “这个定价最大的意义,就是对于那些愿意投资核电的相关方,包括上游企业,提高了对市场的确定性,总体上是个利好。”前述业内人士表示,在个别定价时期,是在临近发电时才会核定价格,给投资带来了不确定性。

  王世鑫曾表示,设立标杆电价应该考虑包括不同的堆型差异、地域差别以及参考脱硫(脱硝)火电电价等因素,“核电标杆电价,首先要考虑堆型及技术路线的因素。”

  “根据规划,到十二五末期,核电上网电价应该与同地区的百万千瓦级的火电机组,就是脱硫(脱硝)火电标杆电价相比,具有可比性,这是对核电经济性的总要求,在华南和华东地区,已经低于火电了。”该业内人士说。

  王世鑫曾表示,建立核电标杆电价将起到引导核电合理布局的作用。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并非所有地区都能适应核电的进入,会存在地区之间的比较优势,核电的经济性也会存在较大差异。

编辑:管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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