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13-04-13 11:33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2013-006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31日以邮件、传真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13年4月10日上午在包头稀土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董事赵文静女士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少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实到董事8名。

  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良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该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78,969,579.19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076,046.3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18,248.28元;加上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3,712,983.65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4,770,781.72 元。

  2012年度,公司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3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应分配红利20,73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邵莉女士、孙喜来先生、代瑞萍女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该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12年度生产经营报告及2013年度生产经营规划》;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12年报酬的提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因增加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审计业务,从2012年开始审计报酬调整为95万元。独立董事邵莉女士、孙喜来先生、代瑞萍女士发表了同意意见。该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律师事务所的提案》;

  续聘内蒙古经世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的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原公司经营范围是:“水泥、熟料的制造、销售,计算机硬件销售及软件开发,包装产品,大宗原材料,电石(凭许可证经营,没有许可证不得生产经营),耐火材料,木材,建材产品,机械加工,机电产品(专营除外),有色金属(专营除外),黑色金属(专营除外),化工产品(专营除外),水泥制品,科研开发,铁路运输(自备列),固定资产租赁,玻璃,焦碳(凭许可证经营,没有许可证不得生产经营),低压电器及元件,五金交化,水泥化验药品,日用杂货;网络产品的研制、开发、销售,网络集成及技术服务,节能环保装备及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拟变更为:“控股公司服务(股权投资与管理);矿产品、建材产品、化工产品、机器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该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此次拟变更企业经营范围,故对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水泥、熟料制造、销售;计算机硬件销售及软件开发,包装产品,大宗原材料,电石,原煤开采经营(凭许可证),耐火材料,木材,建材产品,机械加工,机电产品(专营除外),有色金属(专营除外),黑色金属(专营除外),化工产品(专营除外),水泥制品,科研开发,铁路运输(自备列),固定资产租赁,玻璃,焦碳,低压电器及元件,五金交化,水泥化验药品,日用杂货;网络产品的研发、开发、销售,网络集成及技术服务,节能环保装备及技术开发。”

  拟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控股公司服务(股权投资与管理);矿产品、建材产品、化工产品、机器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该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包头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担保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包头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头西水水泥”)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其在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振华支行办理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担保,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50%,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50%.。公司独立董事邵莉女士、孙喜来先生、代瑞萍女士就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西水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编号: 临 2013-007)。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13 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 时,在包头稀土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西水股份关于召开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3-009)。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编辑:余乐乐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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