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008 年、200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0年4 月23 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2010 年度公司实现扭亏,但由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修订)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1年6月22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当代”变更为“ST当代”。
根据公司聘请的2012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6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万元,年末净资产为903万元,公司业务运营正常,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为此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若此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当代”变更为“当代东方”,公司股票日跌涨幅限制恢复为10%,股票代码不变。
公司此次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4 月 23 日
编辑:李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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