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 年 3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上午 8:30 在北京中国建材研究总院主楼四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 100%,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全英女士主持,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 201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31,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1,550,000.00 元,不转增,不送股。其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2013—007 号公告。
五、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 2013 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2013—008 号公告。
七、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 2013 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2013—009 号公告。
八、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2013—010 号公告。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 年 3 月 30 日
编辑:李艾东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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