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情况

2004/03/04 00:00 来源:

......

           浙江省经贸委建材冶金煤炭行业办  丛培江

一、浙江省水泥工业概况

全省现有规模以上水泥企业270家,民营及其它经济类型的企业占97%;各种水泥窑500台左右,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42条。

2003年我省经济进入了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期。全省生产总值9200亿元, 同比增长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47亿元,同比增长38%;外贸进出口总额614亿美元,其中出口416亿美元,分别增长46%和41%。水泥工业发展也和全省经济一样,虽然面临“非典”冲击和要素供给趋紧的突出矛盾,整个行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仍创近年来最好水平。2003年全省水泥工业总产量7140万吨,与上年同比增长23.3%;水泥销售产值189亿元,同比增长38.0%;实现利润26亿元,同比增长195.5%。2003年全省新型干法水泥产量2630万吨,占全省水泥产量的36.8%。

2003年全省水泥行业一直保持产销两旺,价格不断上升,生产总量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态势,在2002年高基点上再创历史新高。去年10月份,部分地区32.5普通袋装水泥售价最高曾突破500元/吨,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供不应求状况。

二、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进展情况

(一)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1998年时,全省共有水泥企业408家,平均产能9万吨,总计734台水泥窑中立窑达674台,占91.8%;而回转窑仅60台,占8.2%,其产量约占全省水泥总量的1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立窑中的1/3还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范围,回转窑也多为高耗低效小规模的落后设备。直至2000年,代表水泥生产先进工艺的窑外分解生产线全省仅有6条,日产1000吨以上新型干法窑省内还是空白,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产量仅占水泥总量的2%,远低于全国平均10%的水平。我省经济发展总量全国领先的地位和水泥工业落后的工艺装备及低档的产品结构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根据国家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总量控制的产业政策,我们通过运用法律的、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推动了以“控制总量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拆除直径2.2米以下机立窑工作。经过三年多时间的淘汰落后工作,到2001年底,全省共拆除机立窑230台,压缩落后生产能力1000余万吨,省财政共拿出拆窑补贴资金2300万元,用于拆窑补贴。全省水泥企业从400多家减少为295家,水泥产量达到4236万吨,企业平均产能增加到14 .6万吨,产业集中度增加50%。2002年和2003年在水泥销售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全省继续关闭机立窑42台(2002年19台,2003年23台),水泥生产企业进一步减至270家,平均企业产能26.4万吨,集中度再次提高80%。从2001年开始,杭州市为整治城市周边立窑企业,共关停立窑企业20家,拆除机立窑生产线42条,压缩生产能力350万吨,处置企业资产11.2亿元,分流在职职工9500人。

(二)加快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满足市场需求。

为了加快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发展速度,满足市场需求,2000年9月份,我省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出台了首个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我省水泥工业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先进工艺的发展速度,加大落后工艺淘汰力度,着力优化水泥工业结构,使我省由水泥大省向水泥强省转变”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该产业指导意见对全省水泥行业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达成共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省以民间资本为主的投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热潮日益高涨。到2001年底,经审批立项的新线累计达30余条。2002年和2003年又有40余台新线通过立项。到2003年底,已建成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共42条,设计生产能力2529万吨,比例达到35.4%,其中日产5000吨2条,日产2000~2500吨19条。预计到2004年底,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可以超过50%。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省自1998年开展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以来,除了建设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外,没有新建过其他窑型的水泥生产线。

2001年以来水泥项目建成和批准立项的总投资额138.1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资金50.87亿元,占总投资额的36.8%;企业自筹和股份合作资金73.88亿元,占总投资额的53.5%,外资(包括港台资金)13.37亿元,占总投资额的9.7%。由此可见,我省水泥项目的投资来源主要依托民间资金的加入。

三、政府部门在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的一些做法

我省在引导、规范和管理水泥行业发展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行业发展的现状和条件

为了加强水泥行业管理,深化水泥结构调整进程,2000年以来,我委对本省水泥行业的现状和资源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和了解,先后完成了《浙江省水泥工业发展战略研究》和《浙江省石灰岩资源现状与开发利用情况的调查报告》。并通过参与水泥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进一步掌握全省水泥企业现状的详细资料,为制定切合我省实际的发展规划,引导行业正确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引导行业发展

针对浙江水泥工业普遍存在着企业规模小、环境污染大、市场竞争力低、经济效益差,行业结构严重失衡的现实情况, 2000年9月我们适时发布了《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指导意见》,一方面严格禁止机立窑水泥生产线,一方面积极引导鼓励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根据新型干法水泥发展态势,及时进行政策引导和调控,2002年初省经贸委就加强水泥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发文规定,今后原则上不再审批日产2000吨以下的水泥项目,重点支持发展2000吨以上并积极鼓励4000吨新型水泥生产线建设。到2002年底我们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水泥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新布点水泥项目的控制,明确支持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的建设,今后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新布点项目严格控制。并取消了5条日产2000吨以下尚未开工建设的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议书。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水泥工业的健康发展,2003年年初我们对原水泥工业的发展规划进行了调整,发布了《浙江省“十五”后三年水泥工业发展指导意见》,并在2003年3月份召开了全省水泥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水泥工业的布局原则和发展目标,引导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促使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和合理。针对浙江新型干法水泥工业快速发展的态势以及浙江水泥工业发展空间已不能完全满足大量民间资本投资需求的情况下,我们提倡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水泥企业积极向外拓展,利用自己的资金、管理、营销、技术优势,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到省外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有条件的更可以到国外去投资办厂,发展成为跨省、跨国公司,做大做强我省的水泥产业。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已有20多家企业开始在江西、安徽、陕西、湖南、湖北、河南等省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投资规模70多亿元。

通过适时有效的引导,我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不断地朝着布局合理和规模化方向发展。

(三)采取多管齐下的综合措施,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步伐。

针对全省尚有415台机立窑,10台湿法窑和11台中空余热发电窑等4500万吨落后生产能力的现状,为实现“十五”期间新型干法水泥的比重达到60%以上的规划目标,必须相应淘汰1500-2000万吨落后生产能力。在淘汰机落后生产能力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产业政策控制

严格水泥生产线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制度,是执行国家水泥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新线项目审批时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上大压小,项目立项前企业或当地政府必须按要求承诺淘汰机立窑生产线。同时要按照全省和当地水泥工业发展规划要求,合理规模和布局,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原燃材料、交通运输、能源电力、工业废渣等各种资源,达到全社会效益最大化。

2.经济手段限制

充分发挥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免税政策优先向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倾斜,逐步缩小机立窑企业的优惠政策享受范围。为了使水泥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与产业政策相协调,正确地引导水泥行业的发展,省经贸委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凡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水泥企业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①规模在年产15万吨水泥及以下的机立窑水泥企业;②水泥机立窑直径在2.6米及以下(设计规格)的生产线(企业);③在申报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或水泥粉磨站项目时承诺淘汰的机立窑生产线(自新项目投产之日起);④国家、省以及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明文要求限期淘汰的水泥生产线。另外,发生环保事故或在例行环保检查中受到处罚的水泥企业,以及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水泥企业,原则上两年内也不予资源综合利用认定。

3.消费市场抑制

2002年11月,省经贸委会同建设、交通、水利厅联合发文规定,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重要建设工程、城市住宅工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各类大、中型水坝、桥梁、隧道(洞)、涵洞、水闸和采用水泥修筑的高等级公路与高速公路路面、各类大、中型建设工程的基础和结构部分(包括大、中型工程所使用的承受荷载的预制构件) 必须使用回转窑水泥。以上规定已在我省水泥市场中产生了很大的作用,随着这一规定的深入贯彻,机立窑水泥的销售将日见其难。

4.法律法规制止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支持环保部门加大环保监督检查力度,对于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关停。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对城市、风景旅游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影响景观、污染环境的机立窑企业实施关停。

5.行政措施遏制

利用水泥生产许可证手段,在水泥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查、发放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在申请许可证审查时必须按照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的产业政策,提供履行压小承诺的完成拆窑证明。在去年生产许可证换发过程中,我们将列入杭州市计划淘汰的20家水泥厂(42台机立窑)一律不予换证,促使其淘汰关闭。

四、我省水泥结构调整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企业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投资倾向

近几年由于水泥的市场需求量增长较快,加上电力短缺,水泥生产能力不能有效发挥,加剧了水泥的供需矛盾,促使水泥价格大幅度上升,我省去年32.5级水泥市场价由年初的每吨250元左右上升到年底的350元-400元,水泥行业效益大幅增长,一些企业要求上项目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吸引了大量资本投入水泥行业。由于目前水泥价格并不是市场供求能力的真实反映,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和总量调控,将引发一定程度盲目投资倾向。

(二)淘汰机立窑及其它落后生产能力缺少相关法律依据

由于国家对淘汰现有直径2.2m以上机立窑方面缺少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目前淘汰的难度较大,尤其是在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淘汰的难度更大。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今后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因此迫切需要国家制定淘汰机立窑及其它落后生产能力的相关规定,为加快淘汰机立窑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五、下一阶段我省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防止水泥行业盲目投资加快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3]103号)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04年我省水泥行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在加大淘汰落后的水泥生产工艺力度,促进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根据资源、能源、环境等承载能力和市场状况,加强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的调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防止水泥行业投资过热

要求各地根据当地资源和运输条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在遵循“总量控制、调整结构、提高质量、保护环境”的原则下,认真做好水泥工业的发展规划和布局,采取措施防止水泥投资过热和盲目发展。

鉴于目前我省在建和拟建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设计能力已有4000多万吨,而现有落后生产能力淘汰有一个过程,为防止水泥投资项目过于集中,今后对符合布局规划要求的日产4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立项和建设时间要进行适度调控;对日产4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对水泥粉磨站建设也要符合磨机直径3.0米以上的条件,在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原料落实、符合环保和当地水泥发展规划要求的情况下,予以适当控制。

支持条件合适的日产2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建设中低温余热发电项目,节约能源并缓解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的矛盾。

(二)加大力度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步伐

1. 严禁新建落后水泥生产工艺,制定机立窑及其它落后生产工艺的淘汰计划和目标

继续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除了发展一定规模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外,禁止发展其他水泥生产工艺。根据我省目前水泥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已具备了全面淘汰机立窑及其它落后生产工艺的条件。下一阶段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淘汰机立窑及其它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要求全省各地制定出水泥落后生产工艺的淘汰计划和目标,并分期分批将机立窑及其它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原则上要求将机立窑全部淘汰。

2000年以来,我省在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的同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实行上大压小,相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政策。目前全省约有50%的机立窑被承诺到期淘汰。对到期不兑现的企业,将实行取消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享受、生产许可证审查不予通过的行政措施。

2. 严格执行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和有序用电措施。

严格执行《关于我省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意见》(浙经贸资源 [2003]39号)文件,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取消资源利用优惠政策的享受。

目前我省电力供应十分紧缺,有序用电是缓解电力供求矛盾的重要举措。在机立窑没有完全淘汰的情况下,将机立窑企业列入主要的限电对象,在水泥行业内的用电向新型干法生产企业倾斜,促进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加速机立窑的淘汰,加快水泥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进程。

3.严格限制机立窑水泥在建筑市场使用范围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和《关于加强我省建设工程使用水泥管理的通知》(浙经贸建冶煤[2002]1273号)文件精神。加大对施工现场使用水泥的检查力度,严把施工进货检验关和监理关,防止将不符合要求的水泥使用到工程上。

(三)加强石灰石矿产资源管理

加强我省石灰石矿产资源的保护,提高石灰石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确保石灰石采矿权布局合理。新建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必须有可靠的资源保证。石灰石矿山的开采,在取得安全生产和矿山开采许可证后,必须在查清石灰岩矿床赋存条件和矿石品位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做好开采设计,采用先进的开采方法和开采设备,科学规范开采。在矿山开发中做到环境保护和生态的恢复,确保我省水泥工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六、对水泥工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

建议国家将机立窑定性为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出台有关规定,为各地淘汰机立窑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对机立窑取消所有的优惠政策,包括资源利用方面优惠政策,加速机立窑淘汰速度,促进新型干法水泥的发展,加快我国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步伐。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盘前关键资讯:2023年审计报告发布,巴菲特减持比亚迪,游戏版号新一批获批,多地楼市新政,美股走势分化,中概股下跌。

关键结论: 1. 2023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中国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推进。 2. 财政部等四部门推出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3. 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继续减持比亚迪股份。 4. 国产网络游戏6月审批信息公布,104款游戏获得版号。 5. OpenAI将停止对中国提供服务,自7月9日起生效。

6月25日浙江水泥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6月25日,华东水泥价格指数为110.22,环比下降0.75%,同比上涨0.19%。同时浙江P.O 42.5散装水泥报价427-471元/吨。

1-5月浙江省水泥产量4392.49万吨,同比下降25.98%!

1-5月,全省水泥产量累计完成4392.49万吨,同比减少385.36万吨,负增长25.98%。

2024年6月17日-23日浙江省水泥窑运行监测报告

2024年6月17日-23日浙江省水泥窑运行监测报告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6-26

陕西省

¥ 348.03
2024-06-26

内蒙古自治区

¥ 392.96
2024-06-26

山西省

¥ 359.71
2024-06-26

山东省

¥ 347.69
2024-06-26

安徽省

¥ 330.31
2024-06-26

海南省

¥ 442.54
2024-06-26

河南省

¥ 325.25
2024-06-26

江苏省

¥ 322.36
2024-06-26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66.87
2024-06-26

福建省

¥ 310.13
2024-06-26

广东省

¥ 316.08
2024-06-26

上海

¥ 345.00
2024-06-26

贵州省

¥ 399.39
2024-06-26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34.51
2024-06-26

浙江省

¥ 353.57
2024-06-26

青海省

¥ 441.41
2024-06-26

甘肃省

¥ 422.03
2024-06-26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6-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03
2024-06-26

云南省

¥ 345.63
2024-06-26

重庆

¥ 389.81
2024-06-26

四川省

¥ 397.40
2024-06-26

湖北省

¥ 307.93
2024-06-26

天津

¥ 408.21
2024-06-26

湖南省

¥ 338.45
2024-06-26

黑龙江省

¥ 508.96
2024-06-26

江西省

¥ 312.07
2024-06-26

河北省

¥ 381.26
2024-06-26

北京

¥ 389.43
2024-06-26

吉林省

¥ 462.45
2024-06-26

辽宁省

¥ 435.38
2024-06-27 10: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