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时间 2013年4月22日,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 8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的相关公告。
二、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东莞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决议注销东莞分公司。
东莞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24日,主要从事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联络、咨询业务。为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加强资金管理,有效利用资产,节约成本,提升公司业务决策和运营 效率,决议注销东莞分公司,原分公司债权债务由本公司承继,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注销该分公司的相关事宜。
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吉林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在吉林省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积极参与当地市场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并满足工程业主当地生产经营的要求。分公司负责人卢兆东。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编辑:李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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