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完成2012年落后产能淘汰目标

中国化工报 · 2013-05-16 09:46

    近日,由工信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组成的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联合工作组, 对内蒙古进行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现场考核,确认内蒙古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2012年,工信部下达内蒙古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共涉及包括能源化工在内的10个行业、82个项目和生产线。内蒙古现已圆满完成对能源化工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共淘汰焦炭60万吨、电石43万吨、酒精1.5万吨、铁合金37.2万吨、造纸23万吨、印染400万米。此外,内蒙古还对淘汰落后产能地区和企业实施了补偿政策,在争取国家奖励资金的基础上从多方面加大了对淘汰企业的补偿力度,同时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淘汰落后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确保了职工妥善合理安置,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一是建立了完善的组织结构,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有效保障了淘汰落后工作的扎实推进;二是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与区域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了产业水平和集中度;三是积极安排区级财政预算配套奖励资金与中央财政资金一并使用,调动了企业积极性,促进了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四是通过制定统一核定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和严格验收等措施,按期完成了关停和拆除工作。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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