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筑垃圾,检察院起诉城管局

2018/11/14 13:20 来源:中国环境报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首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由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诉请法院判令句容市城管执法局,履行其法定职责。......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首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由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诉请法院判令句容市城管执法局,履行其法定职责。

  据丹阳市人民法院介绍,2018年10月18日,句容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机关,向丹阳法院移送了一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案外人王某某(已另案被提起公诉)在未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情况下,于2015年下半年~2018年1月期间,在位于句容山林地区的某公司内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破坏了生态环境。

  句容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句容市城管执法局虽已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罚款及限期清理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在责任人缴纳罚款后,未进一步强化对责任人修复生态环境的督促工作,并且也没有依据《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启动相关代履行工作,于是诉请丹阳市人民法院判令句容市城管执法局履行法定职责。

  丹阳市人民法院受案后,近日按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按照审判组织的要求组成了7人合议庭,并安排承办人至句容市现场勘查。在勘查中,合议庭发现建筑垃圾已经采取了土壤覆盖,部分复绿的修复措施。但是,环境修复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该案承办人随后和公益诉讼机关句容市人民检察院、被告句容市城管执法局进行了处置意见的沟通,并向双方直接送达了诉讼文书。

  丹阳市人民法院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对后续修复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

编辑:朱秋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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