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别拖后腿自觉跟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中国水泥网》转载了《人民日报》题为“山西将出台‘大气污染防治五年行动计划’”的消息,在山西省《行动计划》中将把PM2.5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
在这条消息中还报道了,在日前召开的山西省环保工作部署会议上,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坚决做到:不让一个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进入环评审批程序、不让一个环保验收不合格项目投入生产、不让一个违法排污企业脱离环境监管。省环保厅提出的坚决做到“三不让”把项目的全过程监管都覆盖了。
“第一个不让”从项目源头进行控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进不了环评程序。“第二个不让”则是项目须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才可投入生产。“第三个不让”是在项目投产后,对其环保设施同时运行进行监管,确保不发生企业脱离监管违法排污的行为。
这“三不让”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缺一不可,而在当前华北地区大气污染治理严峻形势下,对新项目的控制更显重要。报道中称,山西将严控总量指标,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前置审核,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实施1:1.5或1:2高比例置换。对环境质量超过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地区,不得审批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项目。
据本网报道,目前山西水泥产能(含立窑)已接近1亿吨,而实际水泥需求仅5000-6000万吨,产能过剩问题凸显。对此,山西省环保厅表示,到2015年,全省水泥产能总量控制在8500万吨左右,逐步形成晋北、晋中、晋东南、晋南、晋西北五大产业集群。“十二五”期间,大同、朔州、长治、晋城等四地市原则上不再布局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到2015年,预计淘汰水泥产能3300多万吨。(威顿水泥支俊秉:大腕入晋加剧水泥市场竞争《中国水泥网》)由此看来,省对建水泥新线污染量指标实施1:1.5或1:2高比例置换是理所当然的。2012年山西省水泥行业关停淘汰2310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5%。最近山西省下达2013年水泥落后产能淘汰350万吨目标。从计划淘汰量看,“十二五”后3年淘汰量还有1000万吨,如按1:2高比例置换污染量的话,新线产能也就500万吨,约合2条半5000t/d生产线。
可以印证的事例是今年2月一则消息。山西省13家电力企业因未完成2012年度脱硝工程建设任务,未通过污染减排考核,被山西省环保厅停止受理其除改善环境项目以外的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申请和环评审批。并由山西省经信委根据电网平衡情况,压减其发电量计划。(未完成2012年脱硝任务 山西停止13家电企环评审批《中国环境报》)这13家企业中就有国电、大唐国际、华能等所属企业。
上月《中国水泥网》转载了《山西网》题为“山西即将对10家水泥企业实施脱硝工程建设验收”的消息。消息称,山西省环保厅即将对第一批水泥行业实施脱硝工程建设进行验收,首次纳入验收是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朔州金圆水泥有山西吉港冠宇水泥有限公司、山西华润福龙水泥有限公司、山西亚美建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晋城市维高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陵川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山西中条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10家水泥企业。要求所在市认真组织,确保完成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任务第一批水泥行业脱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计划表。山西省环保厅同时下达2013年度水泥行业脱硝企业名单,对尚未开展脱硝工作的19家水泥企业下达2013年脱硝任务,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名单中相关水泥企业抓好落实,确保201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程任务。
从山西省对未按时完成脱硝工程建设任务电力企业采取严厉措施看,如果这29家水泥企业不能按计划完成脱硝项目建设的,也将会受到制裁。水泥企业必须按省环保部门计划,确保到时完成脱硝项目。如果到时相应的脱硝环保设施跟不上,省环保部门完全可能比照“不让一个环保验收不合格项目投入生产”的原则,采取限产直至停产整改等措施。
目前省环保部门也正加快全省PM2.5监测能力建设。企业建了脱硝设施,必须与主生产线同时运行。作为环保部门就需加强对企业脱硝设施的监测和管理,不让企业脱离监管违法排污。去年环保部颁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就是为了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保障其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和有效。也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企业脱离监管违法排污的行为发生。当把PM2.5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后,各地对企业工业生产中排放NOX的监管势必会严厉。
山西省环保厅提出的坚决做到“三不让”(不让一个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进入环评审批程序、不让一个环保验收不合格项目投入生产、不让一个违法排污企业脱离环境监管)对大气污染防治会有实际效用。水泥企业应认真体会其精神,切实按地方大气污染治理计划,做好本份工作,万不要因为拖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后腿,似部分电力企业一样而遭到严厉惩罚。
编辑:许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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