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后月工资少了一半 变相炒人,该安静走开?
“五一”期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这个劳动者的节日,却有不少白领奔走在维权的路上。记者从芙蓉区法院了解到,近年来该院受理的涉及白领的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
芙蓉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张朝晖介绍,这类案件相对其他劳动争议而言,比较集中在对职位的调整、薪酬的下降以及由于加班和无年假导致的欠薪等方面,劳动者权益受损害的隐蔽性更强。
白领维权
万元工资减半,上法庭讨薪
芙蓉区法院近日审结这样一起案件。
许先生是岳阳人,2006年至2010年底在一家保险公司的岳阳支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根据合同约定,许先生2010年的工资为每月10833元。
2011年1月,许先生岗位被调整,来到公司位于长沙的另外一个部门工作。从该年1月到7月,公司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给他发了工资,但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8月1日,许先生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于当日离职。随后,许先生向长沙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随后双方打起官司,许先生要求公司按照每月万元的标准发放工资。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的原合同,“许先生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职务,保险公司按调整后岗位对应的薪酬结构及水平支付其劳动报酬”,许先生明知与公司有调岗调薪的约定,且在领取工资时没有提出异议,应视为其自愿接受了调岗后的工资标准,因此其要求应按照10833元/月的工资标准发放2011年1月至7月的工资没有依据。
记者调查
白领欠薪方式藏各种“猫腻”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白领都有过与许先生类似的遭遇——无故换岗、降薪、调换工作地点,最终白领无法忍受主动辞职从而“变相炒人”。
“之前,白领遭遇欠薪的案例并不多,但由于去年整体大环境的影响,很多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无法兑现当初的薪酬承诺,从而造成欠薪或者减薪事件频发。去年至今,此类劳动争议明显增加,且有向金融业、保险业等高薪群体蔓延的迹象。”张朝晖告诉记者。
记者也发现,如今白领的欠薪方式“猫腻”较多,且手段更为隐蔽。
在长沙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这家公司工作3年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经常会加班加点修改策划,可这些年来自己和同事们常年加班,却得不到相应补偿,公司几乎从来不付加班费。
为什么不去争取自己的权益?“为了一点加班费,给领导留个坏印象不划算……再说我们这个行业加班是常态,换到哪儿都差不多。”李先生表示,如今无薪加班已是某些行业通行的做法,他身边许多同事、朋友对此大多习以为常,并选择沉默。
法官说法
解除合同,由谁提出是关键
记者发现,相对于农民工讨薪,白领遭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反抗乏力。他们大多认为,索要薪资不好意思开口,又害怕被公司“扫地出门”故而选择忍气吞声。
“其实大可不必,劳动者完全可以正大光明依法维权。”张朝晖表示,“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张朝晖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但劳动者要注意,只有6种情况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其余情况下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我接触过一些咨询者,他们因为经理、人事部门要求自己辞职,就一气之下打了辞职报告。这样的情况下,用工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而劳动者自己的权益被自己毫不知情地损害了。由谁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
6种情况主动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 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编辑:方运田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