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不低于工资150%

东莞时报 · 2013-03-04 16:44
  从今年5月1日起,东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每月1310元,涨幅为19.1%。
  据官方统计,目前东莞加工贸易企业的用工大概为220万人,作为一座制造业名城,最低标准上涨对劳动者而言无疑是好事。
  那么,最低工资标准究竟有哪些内容呢?哪些是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呢?昨天,为帮助全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地了解新标准、贯彻新标准,市人力资源局对2013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解读。
  劳动者也可以拨打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和反映诉求。
  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月
  东莞时报:我市2013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在什么范围内实施?
  市人力资源局:从2013年5月1日起,我市实施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折算日工资为60.23元,折算小时工资为7.53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
  2013年5月才发4月的工资,那么4月的工资不属于新标准调整范畴。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新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实施范围包括:1、全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市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加班费和补贴不属最低工资
  东莞时报:企业招工的待遇中往往提到“包吃包住”,对此怎么理解?
  市人力资源局:如用人单位把“包吃包住”作为企业的一项福利制度,则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其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亦不受影响。如果将来企业因经营等其他原因需要劳动者承担一定的吃住费用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办理。
  企业已明确劳动者在企业吃住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且双方协商一致该费用在发工资的时候一并扣除的,那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假设劳动者领取最低工资1310元/月,吃住费用是210元,双方协商一致该费用在发工资时一并扣除,那么该劳动者领到手的工资是1100元。这种情况并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
  东莞时报: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可否纳入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传统意义的包吃包住在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中如何理解?
  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加班工资不低于11.3元/小时
  东莞时报:2013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后,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多少?
  市人力资源局:假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即:7.53×150%=11.30(元);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7.53×200%=15.06(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7.53×300%=22.59(元)。
  东莞时报:企业员工试用期内是否也应执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力资源局: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编辑:方运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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