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股份公告: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批准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正式批文
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1)条规定刊发。
谨请参阅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先後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四日、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发出的公告,以及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发出的股东通函(「股东通函」)。除本公告另有指明外,股东通函已界定的词语在本公告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接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於批准本公司进行换股吸收合并太行水泥的正式批覆。
本公司将於进行A股发行时在中国适时披露有关A股发行及吸收合并方案之其他详情,亦会同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公开有关资料并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bbmg.com.cn刊登以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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