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解除股权冻结及轮候冻结公告

新浪财经 · 2011-01-25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山 西大同南郊支行发生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 院裁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国有法人股 10240 万股(占总股本的 49.21%)自 2003 年 6 月 18 日起予以司法冻结,并续冻至2012 年 5 月 12 日止。2010 年 12 月 27 日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 定将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 10240 万中的 4000 万股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南京美强特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占总股本的19.22%,将其余 6240 万股变更登记至厦门当代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名 下,占总股本的 29.99%。(详见 2011 年 1 月 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的公司公告)。现经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查实,山西省高院已将上述股权解除了冻结,解冻日期为2010 年 12 月 31 日。同时江苏省溧水县人民法院对上述股权的轮候冻结进行了解冻,解冻日期为 2010 年 12 月 10 日。 特此公告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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