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6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1 年 2 月 25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ST 大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简要内容为:以*ST 大水截至 2006 年 9 月 30 日流通 股本 51,000,000 股为基数,以 2006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 34,680,000 元向实施 股改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 有 10 股流通股获得 6.8 股转增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 2006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日期:2007 年 2 月 15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
号限售股份持有
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
的履行情况
1
储辉1、根据《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司
原股东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及履行情 况如下:
大水集团公司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①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
② 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
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
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原股东大水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承诺的履行情况
1、已履行的承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原股东大同水泥 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股改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持有的 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未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 2007 年 12 月 31 日山西晋德拍卖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高 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鉴定中心委托对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本公司 122400000 股国有法人股进行依法拍卖,经过公开竞价, 南京美强特钢有限公司竞得大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0240 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 49.21%,储辉竞得大同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本公司 2000 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 9.61%,2008 年 10 月 1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储辉办理了股权过户 变更登记,股东储辉遵守并履行了原股东大水集团对股改方案的承 诺。
上表中承诺内容应该包括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作出的承诺及
所有的追加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1 年 2 月 25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2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1%;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
数(股)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
售股份总数的比例(%)冻结的股份
数量(股)
备注
1储辉20,000,00020,000,0009.61%0
合 计20,000,00020,000,0009.61%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2,405,99858.81%20,000,000102,405,99849.2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0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102,400,00049.20%0102,400,00049.20%
4、境内自然人持股20,000,0009.61%20,000,00000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5,9980.00%059980.00%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22,405,99858.81%20,000,000102,405,99849.2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5,674,00241.19%20,000,000105,674,00050.8%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85,674,00241.19%20,000,000105,674,00050.8%
三、股份总数208,080,000100%20,000,000208,080,000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 号
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 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
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
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
情况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
本比例
(%)
数量
(股)占总股
本比例
(%)
数量(股)占总股
本比例
(%)
1储辉20,000,0009.610020,000,0009.61
合计20,000,0009.610020,000,0009.61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
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
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总股本的比例(%)
1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意见书出具之日,大水集团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 相关承诺。自然人储辉通过拍卖方式受让的大水集团原持有的大同水泥2,000万股股份 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且目前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已满,其提出的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符合相关规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2010年12月2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
10240万中的4000万股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南京美强特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占总股 本的19.22%,将其余6240万股变更登记至厦门当代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占总股本的
29.99%,2010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为上述两家公司办理 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厦门当代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厦门当代持 有的6240万股认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当代集团承诺,自过户到本公司帐户之日起一 年内不转让。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情况;
是√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 保情况;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是√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 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交所有关业务规则 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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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ing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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