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矿山安全生产现状
1 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现状
我国的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目前已开发和利用的矿种有181种,资源总量占世界的12%。近些年,我国采矿业的迅速崛起,有利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矿山开采是一个综合性的技术行业,涉及地质、采矿、通风、运输、安全、机电和电气、爆破、环境保护及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
因受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的影响,矿山开采活动的空间回来场所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工作环境和安全状况非常复杂,有的甚至十分恶劣,安全生产受到很大的威胁。尤其是近年来,大量非公有制中小矿山企业的不断涌现,给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这些企业规模小,开采技术落后,作业环境差,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加之企业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素质低,安全意识薄弱,致使“三违”现象屡禁不止,伤亡事故频频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的安全生产现状不容乐观,特别是个体矿山,种类繁多、分布广、规模小、户数多、基础差,一直是事故多发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仅次于交通、铁路、煤矿、建筑之后,居第五位。近年来,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不断。2001年7月17日广西南丹县拉甲坡锡矿透水事故,死亡81人;2002年6月20日,山西繁峙县义兴寨“6·22”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8人死亡;2004年河北邢台“11·20”铁路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死亡70人,直接经济损失604.75万元。2005年11月6日,河北邢台县会宁镇尚汪庄康立石膏矿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3人死亡,4人失踪。2007年内蒙古包头市壕赖沟铁矿“1.17”特大透水事故,29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20万元。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271人死亡。
2001~2008年,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的事故起数呈现先升后降、趋于稳定的走势,2003年事故起数达到顶峰(见图1)。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具有以下特点:(1)事故总量近几年呈下降趋势;(2)事故类型主要是坍塌、物体打击、冒顶片帮、高处坠落、放炮事故、中毒窒息。这五类事故起数累计占总事故起数的77.8%。其中,物体打击事故占22%l冒顶片帮事故占l 7%;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各占1 5%;放炮事故占8%。(见图2);(3)事故原因主要是“三违”、生产场所环境不良、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4)事故集中在非金属类和有色金属类矿山;(5)事故多发于非公有制小型矿山企业;(6)发生的事故的地区相对集中;(7)每年1、2月为事故低发期,12月为高峰期;(8)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图1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展趋势
图2 事故类型比例
2 国外矿山安全生产状况
发达国家矿山安全生产保障体制的建设大致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矿山安全生产保障单轨制体制模式,是指以国家安全监察机构为主导,统一负责法规制定,安全监察,技术监督,人员培训等工作的一种管理模式。另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矿山安全生产保障双轨制体制模式,由于德国矿山安全保障体制是根据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建立起来的,因此形成了政府机构与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互相配合、共同执法的矿山安全保障双轨体制[1] [2] 。
(1)完善的矿山法律法规建立
美国1910年开始对保护矿山工人的安全与健康进行立法,颁布了《矿山局法》,1941年颁布了《煤矿监察法》,1946年颁布了《烟煤矿山安全法》,1952年颁布了《煤矿安全与卫生法》,1966年颁布了《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法》。但这五个法律都没有规定设置矿山卫生监察机构的具体条款。
1968年,希肯马煤矿发生一起煤尘爆炸事故,造成57人死亡。同年11月20日,康苏尔煤矿又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8人。1969年通过了《联邦煤矿安全卫生法》。1972年,美国三夏一金矿发生火灾事故,死亡92人。1977年重新颁布了《联邦矿山安全与卫生法》。1980年代,劳工部颁布了美国联邦矿产资源卷法典,其中对官方标志=采矿用品的测试评价与审批、档案管理、教育与培训、矿山事故、伤害、职业病、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卫生、煤矿安全卫生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基本涵盖了矿山安全生产的全部内容,使企业安全生产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建立、健全相关机构
实施国家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制度,劳工部内设矿山安全卫生监察署(NHSA),下设10个地区办公室,17个分区办公室,60个现场办公室,负责全国各地矿山企业的安全卫生监察工作。矿山安全卫生技术支援中心属于劳工部领导下技术监督和服务性机构,主要是为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和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同时还承担产品测试鉴定,现场提升设备和粉尘样品的检测任务。劳工部矿山安全卫生学院,主要任务是培养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员,分任职培训和再教育培训两种,另外对安全技术监督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家培训和专题培训。
(3)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
国家实施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制度,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系。监察员依法履行矿山安全卫生监察职权,发现问题,能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违者则受到重罚。对于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可由矿山安全卫生技术支援中心提供技术服务,为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安全培训教育学院可提供培训服务。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技术监督与服务、培训教育三者有机的结合,工作非常规范。在矿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时,为检查本行行政区域内监察员的工作,采取异地监察员调查制。同时,劳工部设督察长办公室,监督监察员正确行使职权,防止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通过立法,强化监察,矿主和矿工一般多能自觉遵守法规,依法办矿,依法生产。一是威慑于国家安全检查制度严厉的惩罚,二是处于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求,自身对安全生产有较高的认识。他们以“安全第一,质量第二,成本第三”的原则抓生产,普遍采用3E为基础的安全管理模式。推行安全生产创优计划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对工人把工资奖金与安全生产情况挂钩,奖罚分明,调动了工人的积极性。
(4)充裕的资金保障
国家每年给矿山安全监察署拨款2亿美元,并设有转向设备资金,提供先进的安全监察工作必须的仪器设备,实行定期更换淘汰制。矿山安全卫生技术支援中心承担检测检验工作,不收费,所需要的费用由国家拨款,对开发厂商生产的安全仪器、设备的测试和检验按成本收费,交国家财政,所有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贴上NBHA标志方可投入矿井使用。矿山安全卫生学院和再教育工作,费用由国家拨款,在职人员培训期间享受工资待遇。
编辑:易洪兴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