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海南碳核算碳计量碳认证碳评价试点项目谋划》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海南碳核算碳计量碳认证碳评价试点项目谋划》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的工作部署和研究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的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理顺产业发展与节能减排、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推动能耗低、能效高、附加值高的项目落地,拟结合我省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优势,选择合适的试点开展碳核算碳计量碳认证碳评价的项目谋划,谋划经费预算190万元。
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碳核算碳计量碳认证碳评价试点项目谋划》招标代理机构,现将遴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海南碳核算碳计量碳认证碳评价试点项目谋划。
2.项目概况: 结合国内外区域和产品碳核算碳计量碳认证碳评价规则和方法,深入调研、评估选定富有海南特色的产业和产品的区域,深入摸底细化区域碳核算评价和产品碳足迹的量化流程,为企业、公众和政府等提供统一、透明、可追踪量化平台和配套服务工具,为试点地区的产品低碳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有效应对双碳国际规则互认提供方法和工具保障。
3.主要工作内容:以能耗双控向碳排双控转变政策为依托,探索在试点区域尝试多个应用场景、不同层级的碳核算碳评价方法体系,通过为具体产品-行业提供碳评价、碳计量、碳认证标准服务,帮助企业增信、产品溯源,服务政府实现强化区域碳分析管理,增强公众享有碳信息披露,推动形成统一规范的标准认证实施体系,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特别是工业对象向绿色生产方向转型发展,帮助行业发展克服碳贸易壁垒,同时,帮助区域整体实现碳排放双控管理。
二、报名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与承诺不一致,与实际查询为准);
6.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代理过类似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合同以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加盖公章);
7.本项目编制服务费的报价函(单独密封,格式自拟)。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 2024年07月 10 日 至 2024年07月 12 日;
2、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04室,邮编570204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66108539,举报电话:65265287
电子邮箱:hzc_fgw@hainan.gov.cn
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单独装订并密封,再与上述报名材料一起密封。
3、我委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采用综合评定法结合供应商服务方案、质量进度保证措施、相关业绩、费用报价、企业综评等,进行综合评标: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代理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采用综合评定法选出得分较高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代理单位;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采用综合评定法选出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代理单位。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表:
4、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遴选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反馈我委,非实名不予受理。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