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前世今生”
金隅冀东水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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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 20:15
“一张证,一项许可,一份承诺,一项管理制度”,这四个“一”就是当前生态环境管理之中重要一环——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排污许可制作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手段。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重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由初次提出到逐渐成熟走过的十年历程。自2013年起,“排放许可”逐渐成为高频词汇,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作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这也是国家首次提出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到2015年,经过三年的研究和各类保障性政策的出台,多项中央文件对排污许可制有了更进一步的要求,其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开始明确要求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中要求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尽快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企业排放许可制;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要求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堪称排污许可制发展的关键之年。再到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正式明确了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将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2020年以来,排污许可制正式全面实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指出:“实施最严格的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到2024年7月1日,经修订后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也代表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发展走上了新台阶。此次修订《办法》,与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7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的“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要求相一致,与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相衔接,与“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改革要求相适应,聚焦固定源环境精细化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关键环节,不断增强排污许可制度的操作性和有效性,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落地生效。新《办法》明确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这是在老版《办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实行综合许可管理要求,对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对水泥企业而言,作为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体系下的末端环节和“用证”单位,我们应该如何用好排污许可证,如何做好证后管理工作?下面就跟着“一图读懂”一起学习。排污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一册及二册),正本包含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和二维码等内容。副本一册主要内容为大气污染物排放(排放口、许可限值、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许可总量等)、水污染物排放、工业噪声排放、固体废物排放(危废贮存设施、处置设施、自产危废种类等信息)及其他许可内容。同时副本还包含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及其他控制管理要求。排污单位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排污许可证规定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证后管理要做到如下要求: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要求记录环境管理台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填报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其中自行监测合规方面,企业应根据HJ819与HJ848等标准要求,结合实际编制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监测方案进行环境监测,要求企业对进场第三方做好管理,明确进出场时间,监测留痕,原始记录保存五年以上。副本二册主要内容为排污单位的登记信息,包括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排污权使用和交易信息等。本次《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修订,在强化了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的同时,也更明晰了企业“自我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的五大主体责任,在全面建设美丽中国的大背景下,水泥产业面临全面绿色转型,如何从传统发展转身为绿色高质量发展,是每一个企业需要面临的必答题,而聚焦环境管理精细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落地生效则是这道必答题的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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