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从五大要求的实现路径来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乡村振兴总体任务的强力支撑,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重要抓手,将贯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全过程。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从《规划》结构来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着眼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聚焦了方向,部署了新任务,同时配套了一系列重大工程和行动计划,将对农业农村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动力引擎。《规划》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摆在了突出地位,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高度重视。
当前,跟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比,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不匹配,公共服务供给还不能满足农民的美好生活需要。《规划》提出,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把国家社会事业的发展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倾斜,初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看出,解决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问题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重点问题。
从发展的视角看,《规划》着眼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侧重解决农民生活性公共服务问题,提出的有关公共服务方面的内容既全面更聚焦,思路导向更加明确,供给方向更加清晰,服务群体更具针对性。可以发现,农村公共服务五大内容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为中心,释放了两个重要信号,一个是按照现代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对农村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提出了高质量供给的要求;另一个是按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强调城乡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服务资源共享互联,抓住了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牛鼻子”。
在未来发展中,我们要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方向。
一是实现从“有”向“优”、由“少”到“多”的转变。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数量、质量远低于城镇,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既有总量不足的问题,也有质量不高的问题。今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将围绕解决好钱的问题和体制机制矛盾,逐步解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欠账较多、供给和管护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从根本上改变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管护不力的状况,最后向更加全面、更加优质的路径演进。
二是从城乡二元逐渐向均等化、一体化迈进。党的十九大报告和《规划》均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意味着我们在今后的经济工作中,公共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要优先向“三农”倾斜,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投入将彻底改变“重城市轻农村、重市民轻农民”的倾向,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点向农村延伸、倾斜,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大幅度提高农业农村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最终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全面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要从供给导向转到需求导向。目前,有相当部分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并不是根据农民和市场的需求提供的,而是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意愿和能力来决定的。农民对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需要还不能完全反映在供给决策中。今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要更加注重农民的主体需求、乡村产业发展的需求,提高农民参与决策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更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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