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中
近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关于水泥建材行业,征求意见稿提到以下内容:
强化总量控制。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坚决遏制违规新增产能,不再新增独立水泥粉磨生产能力。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鼓励不具备规模效益、能效水平达不到基准水平的有序开展产能优化整合或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对不能按期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的存量项目进行淘汰。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工作要求,加强川渝区域联动,完善川渝地区差异化错峰生产政策,强化错峰生产联络机制,督促各地区主管部门开展错峰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加快产品提档升级。以发展节能环保、安全耐久的绿色建材为目标,以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为主攻方向,重点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做优做精玻璃、陶瓷和新型墙材产业。发展高品质水泥和特种专用水泥,延长使用寿命,减少水泥熟料用量。支持建材企业向下拓展产品范围,延伸从材料到制品、工程、服务的产业链。
推动原料替代。支持利用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有序引导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提升玻璃纤维、岩棉、混凝土、水泥制品、路基填充材料、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生产过程中固废资源利用水平。加强低碳原料替代技术研究应用,鼓励在保障水泥产品质量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提高水泥生料中固废资源替代比重。降低水泥产品熟料系数,减少水泥熟料消耗量,加大对低钙、非钙胶凝熟料体系的研发力度。扩大钢渣微粉作混凝土掺和料在建设工程等领域的利用,持续探索钢渣的其他规模化利用渠道。
加快工艺技术创新。水泥行业加快突破节能降耗技术难点,促进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大水泥窑烟气碳捕集纯化等建材行业窑炉碳捕集技术、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和封存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降低生产运行成本等。
全文如下:
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材料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也是工业领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印发的《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市经济信息委等三部门印发的《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强化系统观念,统筹供给保障、绿色低碳、资源安全和行业发展,遵循材料工业发展规律,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提高供需的适配性、有效性,以优化产能规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技术节能降碳、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建设绿色制造体系为着力点,提高全产业链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能,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格局,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供给保障、绿色低碳、资源安全和行业发展,遵循材料工业发展规律,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提高供需的适配性、有效性,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
坚持双轮驱动。加强政府在绿色低碳制度建设、政策落实及行业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技术引领。聚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关键核心技术,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双向链接互动,扩大绿色低碳科技供给,稳步推进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
坚持重点突破。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为“碳排放双控”,围绕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领域,以控制生产过程碳排放为主要抓手,大力实施原燃料替代,积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碳减排重大突破。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钢铁、建材、有色金属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持续推广,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降低3%以上。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铝冶炼、水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卫生陶瓷制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达到20%。
“十五五”期间,全市钢铁、建材、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持续提升,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确保2030年前钢铁、建材、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
二、重点行业达峰行动
(一)钢铁
1.合理控制钢铁产能。落实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相关规定,强化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约束机制,合理控制钢铁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应去尽去。坚决打击钢铁行业违法违规生产和建设行为,严禁违规新增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推动提档升级。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优化生产资源配置和行业空间布局。积极推动短流程炼钢发展,鼓励长流程钢厂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提高废钢本地消纳水平。支持钢铁企业瞄准下游产业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高品质不锈钢、优特钢、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钢、核心基础零部件用钢等钢材,提升高端钢铁材料研发和自主可控生产能力,提高钢铁关键材料本地化战略保障水平。(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在工艺流程领域,重点深化热装热送、超薄带应用,鼓励企业开展无头轧制、高比例球团冶炼、高炉全氧冶炼、富氧燃烧、氢能冶金等低碳技术攻关,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在前沿技术领域,围绕生物质碳冶金,钢铁烟气二氧化碳与污染物协同治理,钢铁流程低品质乏汽余热资源利用等前沿方向开展研究与创新行动。(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健全废钢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体系,鼓励废钢铁供给企业与钢铁利用企业深度合作,促进废钢铁“回收—加工—利用”产业链有效衔接,提升废钢本地利用量。开发钢铁窑炉协同处理社会废弃物技术,推进工业示范应用,实现钢铁窑炉对社会废弃物的协同处理,减少社会废弃物的处理压力和成本,降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发挥钢铁生产流程能源加工转化功能,推动构建以钢铁生产为核心的能源产业链,与周边工业企业、居民及商业用户等实现水、气、热等联供,实现区域能源、环境资源协同优化,打造绿色低碳工厂,建立围绕钢铁产业的绿色低碳园区。(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色金属
1.优化产能规模。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引导电解铝产业有序发展,鼓励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夯实产业上游基础。依法依规打击违规新增、弄虚作假、违法排放等行为。加快推动低端低效产能清退,不断巩固和提升传统产业的竞争优势。鼓励企业间开展兼并重组,实现行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优化产能。(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行业整体效能。加强需求侧管理,面向产业升级和经济建设需求,加快结构调整和新品开发,扩大有效供给,提升保障水平。重点推进有色金属向先进合金等链条延伸,促进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提升行业整体效能。以先进有色合金发展需求为牵引,积极引育再生铝、再生铜等再生金属领域企业,增加高品质原料供给,推进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回收与循环利用产业标准化。(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技术引领。推动先进节能工艺技术改造,重点推广高效稳定节能减排技术,突破废旧有色金属及二次资源预处理、熔炼、节能环保领域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强化再生有色金属产品质量过程控制。加速研发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回收与循环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强保级回收。鼓励企业探索总结自身工艺特点和生产情况,针对重点用能工序进行流程优化,动态优化调整工艺参数,确保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达到最佳状态。(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材
1.强化总量控制。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坚决遏制违规新增产能,不再新增独立水泥粉磨生产能力。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鼓励不具备规模效益、能效水平达不到基准水平的有序开展产能优化整合或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对不能按期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的存量项目进行淘汰。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工作要求,加强川渝区域联动,完善川渝地区差异化错峰生产政策,强化错峰生产联络机制,督促各地区主管部门开展错峰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产品提档升级。以发展节能环保、安全耐久的绿色建材为目标,以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为主攻方向,重点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做优做精玻璃、陶瓷和新型墙材产业。发展高品质水泥和特种专用水泥,延长使用寿命,减少水泥熟料用量。加快玻璃产品升级换代,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深加工玻璃以及特种高端玻璃。支持建材企业向下拓展产品范围,延伸从材料到制品、工程、服务的产业链。(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原料替代。支持利用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有序引导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提升玻璃纤维、岩棉、混凝土、水泥制品、路基填充材料、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生产过程中固废资源利用水平。加强低碳原料替代技术研究应用,鼓励在保障水泥产品质量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提高水泥生料中固废资源替代比重。降低水泥产品熟料系数,减少水泥熟料消耗量,加大对低钙、非钙胶凝熟料体系的研发力度。扩大钢渣微粉作混凝土掺和料在建设工程等领域的利用,持续探索钢渣的其他规模化利用渠道。(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工艺技术创新。水泥行业加快突破节能降耗技术难点,促进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玻璃行业加快推广浮法玻璃一窑多线技术、玻璃窑窑外预热工艺、窑炉氢能煅烧、高品质浮法玻璃镀膜技术、纯氧+电熔复合燃烧等关键技术应用。墙材及预制部品行业推广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机械化智能化施工。加大水泥窑烟气碳捕集纯化等建材行业窑炉碳捕集技术、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和封存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降低生产运行成本。(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1.加大替代燃料利用。减少燃煤使用,提高重点行业使用替代燃料技术的生产线比重,支持将垃圾衍生燃料、塑料、橡胶、生物质燃料等可燃废弃物替代燃煤。培育替代燃料产业链,推动形成集回收、分选、预处理、制备为一体的衍生燃料制造新业态,推动替代燃料高热值、低成本、标准化预处理。(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清洁绿色能源应用。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化转型,推进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在气源、电源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条件下,有序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提升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落后自备燃煤机组淘汰关停或采用清洁燃料替代。推广光伏、风电、氢能等绿色低碳能源应用,探索研究强制性配置一定比例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项目可能性,支持鼓励工业富氢的深度绿色利用,大力推动新型储能场景试点示范。支持企业利用合作建设绿色能源项目、市场化交易等方式提高绿电使用比例。(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水平。引导企业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构建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加大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力度,加强精细化能源管理。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提升能效水平。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严格执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强化节能监察。继续开展节能诊断及绿色生产水平评估等服务,挖掘节能降碳潜力,切实提升企业能效水平。(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创新驱动,促进产业技术降碳
1.加速前沿低碳技术研发。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作、上下游协同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政策,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开展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加快开展天然气原料氢能替代研究。围绕碳高效捕集利用与封存、变革性零碳能源、环境与气候协同控制、固碳增汇等方向,超前部署实施一批前沿基础研究项目,力争取得原创性、引领性成果。围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目标,集成优势力量加快突破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基于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制氢等一批关键技术瓶颈。围绕制约产业能效提升的关键技术和装备,在高效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智能优化控制、智能电网等领域,推进研制并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能效技术。(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力度。完善绿色低碳装备产品遴选、评定及动态管理机制,打造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成果推介发布平台。定期发布重点推广应用的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组织制定技术推广方案和供需对接指南,促进先进适用的工业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为重点,聚焦低碳原料替代、短流程制造等关键技术,推进生产制造工艺革新和设备改造,减少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鼓励各区县、各行业积极探索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新机制。(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有序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指导钢铁、建材、有色金属领域重点用能企业分批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企业能效在规定时限内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深入开展工业节能诊断、节能技改项目摸排,以高耗能企业为重点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推动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行绿色生产,壮大绿色制造体系
1.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持续强化绿色制造在钢铁、建材、冶金等行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协同控制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不断培育壮大绿色制造体系。鼓励编制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年度报告,实施低碳发展战略。鼓励创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鼓励龙头企业成为推行产品绿色设计的领军力量,形成一批代表性产品开展绿色设计的典型模式。引导企业践行“绿色采购”,推广绿色包装、绿色物流,积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制造体系。(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和动态监控。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和技术等标准约束,推行重点企业清洁低碳改造,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推广应用一批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加强清洁生产服务机构专业培训,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清洁生产服务机构。强化清洁生产管理人才和技术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清洁生产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员能力培训,提升清洁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兴产业与材料行业集成耦合创新,推动绿色制造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引领传统产业生产方式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升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流程型工业企业制造过程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的数字化水平,实现生产过程物质流、能量流等信息采集监控、智能分析和精细管理。鼓励智能生产设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设备、智慧物流与仓储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在材料行业的普及,推动企业信息系统与生产设备的互联互通,不断推进智慧矿山、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取得成效。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资源能源碳排放信息化管控系统及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新能源设备等数字化改造。(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发新型节能降碳材料,加强节能降碳材料推广。开发低能耗制造与施工技术,加大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发展新型低碳胶凝材料,鼓励固碳矿物材料和全固废免烧新型胶凝材料的研发。精准使用建筑材料,减量使用高碳建材产品。提高水泥产品质量和应用水平,促进水泥减量化使用。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提升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改造中使用绿色建材,特别是节能玻璃、新型保温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围绕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交通装备轻量化等应用需求,加快开发并推广新型轻合金材料、新一代储能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高品质光伏玻璃。加快推动气凝胶相关材料在深冷绝热领域的产品设计开发,拓宽应用场景,提升应用规模。(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根据市委、市政府碳达峰碳中和统一部署,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明确目标责任,统筹研究重要事项,细化落实各项任务举措。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协同配合、横向纵向衔接,形成工作合力。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龙头企业要强化低碳发展意识,体现责任担当,统筹兼顾企业发展和碳达峰要求,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
(二)严格政策执行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按照国家部署,引导钢铁、水泥、有色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实行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加强碳排放强度和总量控制,健全碳排放信用监管制度。
(三)加强金融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资金统筹力度,聚焦绿色低碳转型,加大材料行业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力度。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政策以及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业务。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鼓励政策。
(四)完善标准计量体系
完善钢铁、有色金属、建材行业碳排放核算体系。加强碳计量技术研究和应用,建立完善碳排放计量体系。鼓励企业在重点碳排放工艺环节安装碳排放计量监测装置,提升碳排放实时监测计量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重点行业和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重点领域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等研究制定,积极参与行业节能降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标准制定。按照国家制定发布的钢铁、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分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制指南、碳减排技术指南,有效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五)营造良好环境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绿色低碳的大局意识,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全员参与的工作氛围。强化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业咨询委员会在战略咨询、技术支撑、政策建议等方面的智库支撑作用。鼓励企业参与共建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公共服务平台,面向重点领域提供排放核算、技术验证、分析检测、绿色评价、人才培训、金融投资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鼓励领军企业积极参加碳达峰碳中和高峰论坛,定期召开行业大会,广泛交流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媒体、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宣传建材行业节能降碳典型案例,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李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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