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3万!文山严查商砼车、渣土车!
部分工程渣土车沿路泼洒、带泥上路,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连日来,云南省文山市多部门联合出击整治!严管!严查!
上门宣传 11家采石场签署保证书
6月20日,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深入辖区石场对渣土车、商砼车等运输车辆进行实地检查,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上路,严控工地及渣土车辆扬尘污染。并督促石场切实加强源头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因渣土车造成的大气污染扬尘污染问题。同时召集11家采石场相关负责人开展座谈,签署采石场运输环境卫生保证书,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做到零违法。
11家采石头场
保证做到
一、建筑物料及货物运输车辆(包括运输土、沙、石子渣土等建筑材料、废料、垃圾和货物的机动车辆) 运输时实行全封闭运输,采取密封、包扎、篷布覆盖等措施,不泄漏、泼洒。
二、场内必须采取洒水或者喷淋等降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三、车辆货箱堆放货物的高度不超过车箱挡板,不超载。并严格按交警部门规定的线路、时间和地点进行运输。
四、保持车容整洁,运输车辆上路前采取保洁措施,做到车轮及车厢挡板不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五、在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抛洒、泄漏,保证及时清除,恢复道路原貌。
六、不在空地上擅自设置弃土场堆放建筑垃圾、弃土等。
七、若有违反上述行为,自愿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罚。
设置卡点 紧盯路面管控
“师傅,你拉太多了,你看这个挡板,已经沿路泼洒了……”6月28日上午,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文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渣土运输车流量较大的重点路段,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
在文都线,执法人员发现多数车辆已经养成了遮挡密封运输的好习惯,但部分土方车存在超高运输和未清理挡板等行为,运输过程中常常沿路洒落渣土,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影响美观。执法人员对存在沿路泼洒等违规行为的渣土运输车车主进行警告,并告知其若有再犯,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在三角塘居民小组入城口,执法人员正在逐一检查入城的车辆,对带泥上路准备进城的驾驶员进行劝导,告知带泥上路的违法行为,必须将轮胎处理干净才能进城。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熊彪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对产生和发生超载的驾驶员进行处罚,加大对采石场的管理力度,从源头上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通过定点和不定点的查处形成震慑,起到警示作用,并形成常态化整治来抓,确保路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别任性 违者上限罚款3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工程建筑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运输时必须实行全封闭运输,采取密封(用油布在车厢底部垫层)、包扎、篷布覆盖(覆盖前必须洒水)等措施,不得泄露、泼洒。
二、运输车辆堆放建筑材料的高度不能超过车箱挡板,严禁超载。
三、运输车辆必须采取除污冲洗等措施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带泥上路污染路面。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运输车辆,按《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垃圾等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车主个人3000元,公司30000元的上限罚款进行严肃查处。
编辑: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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