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一案双罚”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四川各地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强安2023”监管执法等行动,聚焦各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现对一批“一案双罚”典型执法案例进行曝光。
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2023年2月14日,凉山州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宁南县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月23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2800中段内3-2,3-3及左一巷道存在多个上行掘进点位,存在与地表接通可能,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经查阅相关资料,并将《宁南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南县某铅锌矿山技改工程安全设计安全许可意见书》与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比照,发现该企业2800中段内3-2,3-3及左一巷道上行掘进点位均与批准的安全设计中通风天井位置不符,且目前存在与地表接通可能,存在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违法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023年2月22日,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联合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对攀枝花市润泽建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气瓶压力表过期未检验”“未见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企业也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搅拌机及分离机未悬挂有限空间警示牌”“有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开展作业前及作业中气体检测工作”“厂区内一操作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等5项违法行为。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杨某发作出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023年3月7日17时45分,接举报:有人在苍溪县钱龙林化有限公司非法生产酚醛树脂,苍溪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苍溪生态环境局、苍溪县经信局相关工作人员到苍溪县钱龙林化有限公司核查举报情况。
现场发现苍溪县钱龙林化有限公司将场地出租给成都祥泰科技汇聚有限公司生产树脂胶水。经调查,成都祥泰科技汇聚有限公司未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作业现场无消防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库房出租合同》,苍溪县钱龙林化有限公司获得租金7.2万元,不足10万元,考虑苍溪县钱龙林化有限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取证,支持场地查封,减轻了危害后果,建议从轻处罚,对苍溪县钱龙林化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10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7.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苍溪县钱龙林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林作出处罚款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未开展安全教育 未持证上岗
2023年3月15日,雅安市荥经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荥经某建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现场多处皮带输送机电机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鄂式破碎机飞轮处无安全防护罩”“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2023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新员工王某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开始从事生产作业”“现场一名进行热切割的员工(王某)未持有相关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等安全隐患。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规定。荥经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荥经国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2.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作出处人民币2.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未设置安全防护和报警装置
近日,德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机械加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现场存在喷漆房空气压缩机皮带输送装置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丙烷使用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及其负责人分别作出罚款8500元和1500元的行政处罚。
未按要求对动火作业进行升级管理
2023年2月17日,宜宾市南溪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宜宾市南溪区红源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按要求对动火作业进行升级管理。上述问题涉嫌违法,执法人员对宜宾市南溪区红源化工有限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等。依法对宜宾市南溪区红源化工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宜宾市南溪区红源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违规存放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品
2023年4月中旬,眉山丹棱县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四川卓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车间设置的简易仓库中存放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品,仓库未采取任何防火防爆措施,且与其他物料混存混放,无警示标志及安全告知牌,无出入库登记,其物品取用随意性大。更为严重的是,存放仓库中的正丁醇、乙酸、玻璃瓶清洗剂、贴花溶剂、喷漆增进剂等大批量危化品处于散放状态。
鉴于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未开展任何安全风险辨识、电气线路敷设混乱、生产区域可燃物较多等问题。丹棱县应急管理局当日立即责令企业对违法储存的危化品进行处理,指令企业于当日晚23时将储存的危化品退回某地经营部。
依据相关规定,丹棱县应急管理局对四川卓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8.4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以3.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
2023年5月24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旺苍县月兴石灰石矿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以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750m至+820m标高运矿道路第二拐弯点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在+915m至+820m标高之间布置放矿溜槽,直接在+915m进行基建平台建设。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旺苍县月兴石灰石矿积极配合,按要求停止矿山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安排资金、人员进行整改,认识问题态度端正,建议从轻处罚,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对旺苍县月兴石灰石矿给予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旺苍县月兴石灰石矿主要负责人吴某林给予处罚款人民币2.1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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