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回应注水名单:淘汰落后产能不补偿
9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们也注意到有关媒体反映,公告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中有的极个别企业已经关停,又被列入公告名单中来。”该负责人表示,对媒体反映的情况,工信部高度重视,也已请有关省市就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将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这是工信部就落后产能名单“被注水”问题首次公开回应媒体。
据介绍,名单“被注水”可能有几种情况:有些是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理解不同造成的;有些则是个别地方工作不细致造成的;有些上半年淘汰的落后产能可能也列入名单;还有些企业前几年按规定淘汰了一部分落后产能,今年又淘汰一部分,因此,前几年已经淘汰部分落后产能的企业这次又列入了名单。
“前几年已经淘汰了的落后产能,今年又列入了淘汰名单,这是不允许的,这属于谎报、弄虚作假,对这种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该负责人称。
记者还独家获悉,工信部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检查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促检查,以确保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落实到实处。
回应“被注水”
8月8日,工信部公布18个行业2087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要求被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企业的落后产能在2010年9月底前关停。
此名单公示后,有媒体质疑称,其中为数不少的产能早已淘汰完毕,有些产能甚至早在2009年就已完成了淘汰。
记者就名单“被注水”问题向工信部核实,一位工信部官员表示,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不仅要关停,更重要的是彻底拆除落后生产设备、生产设施,使其不能再恢复生产。
据介绍,公告名单中的企业是指该企业今年有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企业应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定按期淘汰其落后产能,并不是关闭淘汰这个企业。
“如果该企业没有按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部门要采取政策措施给予处罚;如果该企业按期淘汰了落后产能,该企业仍属于正常企业,有关部门仍应继续给予相应支持。”上述工信部官员说。
9月1日,工信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有些是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理解不同造成的,有些则是个别地方工作不细致造成的。此外,有些企业可能有多台(条)落后生产设备(生产线),前几年按规定淘汰了一部分落后产能,今年又淘汰一部分,因此,出现前几年已经淘汰部分落后产能的企业,今年又列入了名单。
但该负责人同时也表示,有些情况是不允许的,比如对前几年已经淘汰了的落后产能,今年又列入了淘汰名单,这就属于谎报、弄虚作假,应该严肃处理。
目前,工信部已经要求有关省市进行核实,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此外,工信部还将在10月以后派督察组赴各地检查淘汰情况。
记者还从工信部了解到,该部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检查考核办法,争取将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落到实处。
不存在“补偿”问题
国家会不会补偿,也是“被淘汰”者最关心的问题。
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一公布,记者采访的一位地方官员就接到不少民企经营者问询的电话:“问题多集中在补偿上,他们说政府要求关停,但谁来补偿他们的投资?”
记者了解到,广东、内蒙古、山西等地此前已经出台了补偿办法,但这些办法并没有像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一样向社会公开。而据推算,2087家“被淘汰”企业若要全部补偿的话,最终涉及的费用可能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对此,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淘汰落后产能不存在“补偿”的概念。因为,淘汰落后产能是依据《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环保、节能、安全、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的。
据介绍,对落后产能的界定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二是严重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环境;三是产品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或行业规定的最低标准;四是严重浪费资源、能源;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淘汰落后产能不存在补偿。
不过,国家有关部门也意识到,淘汰落后产能涉及到资产损失、债务处理、人员就业等难点问题,短期内可能还会影响到地方的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并且由于政策措施还不完善,推进起来难度很大,是块难啃的“硬骨头”。
“中央为支持各地淘汰落后工作,每年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用于奖励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我们将积极配合财政部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上述工信部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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