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对长期不能达标的16家水泥企业实行停产治理

2000-07-21 00:00

在20日召开的郑州市环境双达标工作会议上,与会者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政府的奖惩分明。 

 新郑市、金水区、建委、经贸委四个单位因成效显著而受到市环境双达标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表扬,并领取了流动红旗。而郑州市水泥厂等23家违反环保规定企业由市政府下达了依法进行处理的通知。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等4家未完成限期治理的企业将由环保部门进行处罚,加倍征收排污费,并限期于2000年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或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达标运行的16家违反环保规定的水泥企业实行停产治理。这16家企业是:郑州水泥厂、巩义市豫兴福利水泥厂、河南省建材公司第一水泥厂、巩义市米河联营水泥厂、巩义市宏达白水泥厂、河南省建材公司米河白水泥厂、巩义市万里白色水泥厂、巩义市玉鲸彩色水泥厂、郑州市高建水泥厂、巩义市第三水泥厂、巩义市新兴水泥厂、巩义市高庙白色水泥厂、金驹集团公司三分厂、河南省建材公司第二水泥厂、巩义市米河窦寨水泥厂、巩义市振国白色水泥厂。

  上述企业的停产治理由所在辖区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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