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处罚至今未整改完成 生态环境部通报多家水泥企业环境违规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 2018-09-18 09:37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和处罚整改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158家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中共有四家水泥企业上榜,虽然已经过去近半年之久,但依然有一家水泥企业至今未完成整改

  《公告》分别对芜湖华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兆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大理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排放类型、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芜湖华杨水泥于今年3月16 日收到繁昌县环保局下发的《责令改正违 法行为决定书》,被要求对脱硫、脱硝、除尘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修,确保生产废气稳定达标排放。目前已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10 万元整。

  大理水泥5月24日收到大理州环境保护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责令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并处罚款 10 万元整。目前,企业已采取加强内部管理、保持除尘器稳定运行、 加强对在线监控设施运维管理等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

  普洱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对澜沧三环建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并处罚款 10 万元整。目前,该公司已经加强运维管理,已完成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省兆迪水泥被要求4 月 3 日起停产整改,虽已已购置脱硫设备,但依然处于调试阶段,而根据阿坝州环境保护局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整改时限为 2018 年 7 月 2 日。

编辑:易海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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