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向某女孩转账近6亿元?他实名举报!纪委回应
日前,知名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在帮农民工讨薪和追讨工程款过程中,发现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青海钾肥项目部账号直接转账给一个小女孩黄某个人账户近6亿元资金,而该女生正是其挂靠公司法人代表黄某的女儿。(以上为王海方的说法)
天眼查显示,岩土公司成立于1990年1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等。
记者从王海处了解到,除了实名公开举报,其还向岩土公司纪委进行了举报,其在举报中认为,岩土公司向私人账户转款近6亿元的行为涉嫌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天眼查显示,岩土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就此事件,记者采访了岩土公司纪委,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经知道这个情况,正在按规定处理。如果有最新进展,会和举报人联系。”
此前,王海曾于去年12月发布微博称,2011年9月5日河南农民赵爱民与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青海钾肥项目部签订工程(材料、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已投入使用5年5个月,材料、劳务款仅支付60%左右。2019年以来,赵爱民多次催款皆被踢皮球,至今无果。赵爱民年年被农民工讨薪和垫资债主讨债。
王海为人讨薪微博
在帮助赵爱民讨要工程款过程中,王海称,发现岩土公司将近6亿元转至一名女孩私人账户。按照王海一方的说法,2007年岩土公司中标了“金属镁一体化”10余个工程项目,但岩土公司并未参与施工,而是由陕西长嘉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原名陕西长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长嘉公司)挂靠岩土公司,以岩土公司名义施工。实际施工的负责人均是长嘉公司员工。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将岩土公司账户(账户名称: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青钾项目部,已注销)交给长嘉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掌管,且不对黄某做任何限制,黄某可以任意转账支配岩土公司的资金。正是在此期间,上述国企账户直接向黄某女儿个人账户转账,金额累计近6亿元。黄某女儿不是岩土公司员工,也不是长嘉公司员工,也未参与工程施工或向工程供应建材。因此在上述工程施工中,涉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格尔木支行的《意见书》部分内容
为了证实其说法,王海一方提供了中国人民银行格尔木市支行向其出具的《举报答复意见书》。该意见书载明:2010年至2018年期间,格尔木分行为岩土公司办理收款人为黄某女儿的转账业务,累计转账金额未达到6亿元;转账凭证中“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明确注明了转款事由。
针对王海的举报,岩土公司纪委曾于今年1月向其出具了一份《反馈函》。该《反馈函》显示:收到举报函后,公司纪委高度重视并成立了核查组,认真阅知了举报函的内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的纪委工作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没有发现涉及公司党委所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纪的事实和依据。如果有涉及公司党委所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纪的事实证据,可以向其反映。
岩土公司纪委给王海的《反馈函》
王海一方对记者表示,此后他也向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进行了实名举报。“碑林区税务局答复称,目前已经调取转账记录,正在补充其他材料,准备将我们反映的问题移交至西安市税务稽查局。”
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碑林区税务局负责此举报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需要去向局办公室了解。”记者随后联系了局办公室,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后作出答复。如果给予答复会联系你。”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编辑: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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