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经济手段破解减排难题
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第十三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上表示,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在问责制的基础之上,今年我国将进一步深化能源价格改革。调整天然气价格,推行居民用阶梯电价。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中国循环经济与环境评估预测中心主任齐建国也表示,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污染治理都是经济问题。经济问题必须用经济手段去解决。违背经济规律,过分强调行政的力量,不是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的长效机制。
铁腕“加电价”
记者了解到,我国资源产品价格与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基本上处于游离状态,这必然带来两个后果:一是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二是对自然资源的开采、使用缺乏科学完善的收费制度。以电力行业为例,电力消耗占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品成本的比重极高,如生产一吨电解铝的耗电量高达 1.2万-1.5万千瓦时。在铁合金成本中,电费所占比例高达68%。“可以说,我国高耗能行业的生存和发展,主要依赖于相对低廉的电力价格。” 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司长许昆林在全国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部署动员大会明确表示。
近年来,为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电价调控政策: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电监会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6类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2006年,又增加了锌冶炼和黄磷两个行业,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分3年逐步提高。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又进一步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决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将限制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的0.05元提高到0.10元,淘汰类由0.20元提高到0.30元。国家发改委价格监察司副司长董志明在5月28日举办的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上介绍,“从2004年以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共检查电力违法案件1.6 万件,收缴电力企业价格违法收入15.89亿元。”
根据董志明介绍,在电力价格执法检查中共发现五类较为严重问题。这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部分地方政府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政策,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执行力度差。“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一些地方针对经济增长放缓、高耗能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不但不执行或推迟执行对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还擅自制定并实施对高耗能企业或产业园区优惠电价。”董志明介绍说,“电网公司转嫁负担,压低上网电价的现象普遍存在。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电网公司利用垄断地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压低上网电价,将经营压力转嫁到发电企业,厂网交易有失公平的矛盾严重。”
电、气价格改革破冰
据了解,6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开展全国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不执行或推迟执行对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擅自制定并实施对高耗能企业或产业园区优惠电价行为。要求各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在6月10日前停止执行对高耗能企业和各种产业园区的越权电价优惠,有关越权文件必须立即废止。
为进一步强化价格杠杆作用各地已有所行动。上海电价目录表中离子膜烧碱等三类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每年取消0.05元/千瓦时优惠,直至达到比一般工商业电价低10%的水平。山东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限制类、淘汰类差别电价具体执行价格正在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近期就能出台相关方案。由于山东省是石油化工行业大省,差别电价的执行是否在国家最低标准之上加价,尚未明确。四川省长蒋巨峰在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上强调,6月1日起,对高耗能行业中的限制类企业,四川省将按国家规定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由每度0.05元提高到0.10元,淘汰类企业由每度0.20元提高到0.30元。
“电价调控政策,对限制高耗能行业快速发展、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发电企业加快环保脱硫,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上述政策并没有完全落到实处,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问题仍然大量存在。此次节能减排必须要坚决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许昆林明确表示。
记者了解到,6月1日的电力大检查,除了要实施最严格的问责制外,还要实行最严厉的经济处罚,对有关电力企业不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差别电价、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的,除没收全部价格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
除了电价改革的深化, 5月3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6月1日起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由每千立方米925元提至1155元,每立方米提高0.23元,提价幅度为24.9%。有业内人士分析,这是天然气定价机制市场化改革推行以来最为重要的一步,未来还将在天然气定价机制方面循序渐进推出更多改革措施,使定价方式更加市场化,更加体现资源稀缺,更加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表示,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不会一蹴而就,未来还将继续出台相关的改革,重点在于价格形成方式更加市场化。
资源税改革促节能
与深化能源价格改革一样,资源税改革也是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的重要一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月31日发布通知称,国务院已批转相关意见,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包括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6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于6月1日正式启动的新疆资源税改革涉及原油和天然气两大资源,二者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
业内专家认为,税收和价格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杠杆,我国资源税改革在新疆率先试行,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尽管目前资源税改革还没在全国铺开,但把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与税费改革结合起来,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新机制是大势所趋。
电力消耗占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品成本的比重极高,生产一吨电解铝的耗电量高达 1.2-1.5万千瓦时。在铁合金成本中,电费所占比例高达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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