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12600余项减排项目
记者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该厅印发了《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下称《方案》)。其中明确,到2025年,广东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要求,完成600余项固定源NOx减排项目,10000余项固定源VOCs减排项目,2000余项移动源减排项目,臭氧生成前体物NOx和VOCs持续下降。
8-10月为重点时段
近年来,臭氧已经成为影响广东省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2023年1-4月,广东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4.3%,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臭氧和PM10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65.5%和17.1%。
《方案》明确提出,聚焦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在钢铁、水泥、玻璃、铝压延及钢压延加工业、石化与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共计12600余项减排项目,加大VOCs和NOx减排力度。
具体而言,《方案》要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按照近期与中长期目标兼顾、全面防控与重点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聚焦臭氧前体物NOx和VOCs,参照国内和国际一流水平,加大锅炉、炉窑、发电机组NOx减排力度,加快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和重点行业及油品储运销VOCs深度治理,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NOx和VOCs排放监管。
同时,坚持突出重点、分区域、分行业、分步骤施策,以8-10月为重点时段,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及清远市为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城市,其他城市在省统一指导下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强化臭氧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和技术帮扶,完善臭氧和VOCs监测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切实有效开展臭氧污染防治。
重点防控钢铁水泥等行业
关于强化固定源NOx和VOCs减排,《方案》以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针对钢铁和水泥行业,《方案》要求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和水泥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2025年年底前,现有钢铁企业、广东省水泥(熟料)制造企业和独立粉磨站要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关于强化移动源NOx和VOCs协同减排,《方案》提出,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燃油蒸发排放控制专项行动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其中,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全省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按要求上传数据到省遥感监测平台,并对遥感监测超标率10%以上的重点用车大户开展入户检查。2025年年底前,柴油车遥感监测覆盖率不低于60%。
关于重点时段减排,《方案》一方面强调聚焦典型行业实施差异化协商减排,根据生产工艺特点、排放标准、治污设施,鼓励现有企业主动自愿通过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等措施深化减排。另一方面要求强化臭氧污染高发时段和季节减排,如合理安排大中型装修、建筑墙体涂刷、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计划,尽量错开臭氧污染高发时段(10-18时)和月份(8-10月)(应急施工除外)。
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方案》指出,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年底,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标准。重点城市需综合考虑区域空气质量状况、污染特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启动门槛,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臭氧污染的控制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前沿课题,广东臭氧污染问题早发现、早部署,积极探索以臭氧为核心的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未来,广东将上下联动、持续发力、多措并举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捍卫“广东蓝”,以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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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心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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