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信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对部分水泥企业进行错峰生产工作约谈
为落实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黔工信原材料〔2022〕73号)的有关要求,2023年6月1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市州工信部门、省水泥工业协会、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协会对一季度未完成错峰生产计划天数和二季度未按要求报送错峰生产计划的五户水泥企业进行约谈,督促水泥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意识,严格执行错峰生产。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市(州)工信主管部门等有关负责同志解读了错峰生产政策,贵州省水泥工业协会、贵州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有关负责同志通报了目前贵州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情况。被约谈的贵州超宇水泥有限公司、贵州省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贵州水城瑞安水泥有限公司、华新贵州顶效特种水泥有限公司、贵州昊龙胜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负责同志对企业未严格执行错峰生产的原因进行了汇报。
会议强调,开展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原〔2020〕201号)的有关要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开展的重要工作,省水泥工业协会要密切跟踪、分析全省水泥市场,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控更加精准、科学的错峰生产时间。水泥企业要把错峰生产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制定好错峰停窑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会议要求,被约谈的水泥企业负责同志要认真总结反思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并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切实履行企业责任和义务,尽快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行业确定的停窑天数执行,并在一周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当地工信部门,同时抄送省水泥工业协会。
编辑: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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