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注意!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已开始实施
为了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8号,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显示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对重点用能企业的工业节能监察还包括下列内容:
(一)完成年度工业节能目标情况;
(二)执行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培训制度情况;
(三)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
(四)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情况、测量管理体系情况;
(五)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重点用能企业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
据悉,在2022年10月21日,工信部曾下达“2022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其中涉及水泥行业共759家。
水泥行业监察对象为生产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含熟料生产)、熟料生产线企业和水泥粉磨站企业。
监察范围包括生料制备、熟料煅烧和水泥粉磨三个工段,具体涵盖原料破碎、生料粉磨、煤粉制备、熟料烧成、余热利用系统、水泥粉磨、水泥包装(散装)及辅助生产设施。
监察主要内容为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制度执行情况、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
【水泥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pdf】
编辑:李佳蔚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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