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查处一起销售废品水泥案
2000-07-19 00:00
近日,江西赣州市建材执法稽查大队查处了一起销售废品水泥案,已查封了未售出的水泥。
该大队在石城县检查水泥市场情况时发现,该县黄小宁、李俊等经销户销售的福建宁化县南华水泥厂生产的“翠城”牌P.O425R水泥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日期、无生产批号、无赣州市水泥《准用证》,又短斤少两。提取的样品经市建材质检站检验判为废品。该大队依法对未出售的该种水泥37吨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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