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公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郑立新22日在工信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务院已正式批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等国务院17个部门提出淘汰落后产能部际协调小组的组建方案。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郑立新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信部正在并将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全面解读《通知》精神,宣传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的要求上来,营造有利于推动淘汰落后的舆论氛围。
二是分解落实2010年分地区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我部正在与各省进行研究协调,拟于近期将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
三是进一步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一方面做好我部牵头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完善工作,包括: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制定和完善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落后产能界定标准;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加强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同时,我们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完善限制落后产能生产、支持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措施。
四是研究建立部门联系协调机制。我们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等国务院17个部门,提出了淘汰落后产能部际协调小组组建方案,国务院已正式批复。
五是拟召开全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分解落实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交流各地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六是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通过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指导。
郑新立并表示,前不久,我们结合国务院节能检查考核,对2009年各省淘汰落后完成任务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同时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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