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后产能淘汰战打响

中国联合商报 · 2010-04-26 00:00

  4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辛国斌在《一季度工业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工作方案已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并将在4月底前分解落实今年的目标任务。

  “发令枪”终打响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由工信部牵头,18个部委联合,严厉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郑立新表示,目前,相关工作方案已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并将在4月底前分解落实今年目标任务。

  事实上,随着我国经济逐步回暖,我国当前已由“保增长”向“调结构”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国家也早就对淘汰落后产能进行多次部署。

  今年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

  2月6日,国务院以国发〔2010〕7号文件印发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

  2月26日,张德江副总理主持召开了部分省(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3月底工信部下达了各地区淘汰落后钢铁产能2010~2011年目标任务。

  调结构部署有方

  根据《通知》的部署,各地工作迅速的开展,但还是出现了一些“逃兵”。

  以钢铁为例,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将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高炉以炼铸造铁为名躲避淘汰的情况,严重干扰了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

  根据国务院《通知》确定的目标,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其中,2010年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

  此外,工信部当天下达紧急通知,禁止将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高炉以炼铸造铁为名躲避淘汰,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措施加以制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本地区的落后钢铁产能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搞清现有落后炼铁、炼钢产能基本情况,其中包含生产铸造铁的小高炉,在此基础上核定工信部下达的淘汰落后的年度进度计划,工信部将根据各地反馈情况,统筹研究后尽快正式下达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年度指标。

  郑立新表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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