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多方争议落后产能淘汰标准

中国水泥网北京新闻总部 宋文博 · 2010-03-31 00:00

  淘汰落后产能一直是近年来水泥行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着力点。工信部原材料司建材处处长吕桂新在3月31日召开的2010年中国水泥协会理事大会暨行业形势报告会上透露,从2006年到2009年底,水泥行业已经淘汰落后产能2.4亿吨,估计2010年被淘汰的落后产能又将超过5000万吨。十一五期间淘汰掉的落后水泥产能将达到3亿吨,这远远超出了2.5亿吨的淘汰目标。

不能“一刀切”

  然而,“落后产能”这一概念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存在着诸多分歧。针对通行的将非新型干法的水泥生产工艺——机立窑、湿法窑等——一刀切地划归“落后产能”的做法,水泥届老前辈周沛教授在访问中国水泥网北京新闻总部的时候曾明确地表达了她的反对意见:“按照窑型来判断水泥生产工艺先进与否是不对的。(判断先进与落后)最主要的标准应该是能耗、环保指标。”

  “有的机立窑通过改造可以达到、甚至超过部分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指标。为什么要淘汰呢?” 周沛说,“我们应该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看这个问题,立窑企业养活着很大一批人,如果全部淘汰了,这些工人怎么办呢?”

小于1500tpd的新型该法生产线也该淘汰

  与周沛对立窑水泥的温和态度相比,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刘明处长就强硬的多了。不仅如此,他的的“落后产能”概念包含的内容也更多了。

  刘明在2010年中国水泥协会理事大会表示,落后水泥产能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落后的生产工艺;另一部分是“所谓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它们规模不大,环保、能效指标都很差。”可以看出,这一“落后产能”概念的标准既包括了窑型,又包括了能耗指标:以窑型标准把机立窑等水泥生产工艺划为落后产能;以能效等指标将不上规模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也划为落后产能。

  刘明给出的判定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是先进还是落后的标准是1500t/d。“全国大约有300条规模小于1500吨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如果将它们全部淘汰,将腾出大约1亿吨的产能空间。”

落后产能没有5亿吨

  另有工信部相关人士,表达了更为折中的观点:既反对将对机立窑一刀切地全部划为应予淘汰的落后产能,同时也建议将不上规模的新型干法列为落后产能。该人士表示,38号文中所说的“三年内将5亿吨落后产能全部淘汰”,这一说法值得商榷。

  首先,38号文中"5亿吨"的数据是2008年的统计。2009年,水泥行业已经淘汰了将近1亿吨落后产能。其次,对于“坚决予以淘汰的落后产能”这一概念需要重新定义:根据国家政策,直径小于3米的机立窑应该坚决淘汰;直径大于3米的立窑在经济极不发达、没有条件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某些西部偏远地区可以给予存在;有些能效指标、环保指标都不合格、规模不大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也应划到淘汰之列。

  “如果照这种方法来计算,我国三年内应予淘汰的落后水泥产能根本不是5亿吨。”该人士表示,“按照我们的估算,应该在3亿吨以内。”

如何对待JT窑

  工信部原材料司处长吕桂新在中国水泥协会理事大会上明确表示:立窑水泥是落后产能。

  关于前几年在行业内掀起轩然大波的"JT"窑问题,他表示,去年在南京的一个座谈会上,参会的政府部门领导以及行业相关人士已经就对待JT窑的原则达成共识:东部地区严格禁止,中部地区严格限制,西部地区可以适当保留。

  吕桂新提醒行业人士,应该提高警惕,防止对文件的理解的偏差,避免一哄而上导致落后产能的卷土重来。

  吕桂新处长还透露,工信部近日将召集有关专家商讨如何贯彻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或许不久的将来将出台更详细的淘汰落后产能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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