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大桥偷工减料?中铁五局深夜发声了!反转再反转!
8月30日,在社交平台上有网友实名举报中铁五局五公司承建的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青海省同仁到赛尔龙(甘青界段)TSEPC-2标段洮河大桥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
中铁五局官方微信“中铁五局资讯”9月6日晚发布公开声明称:
公司注意到,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公司承建的青海同赛高速公路洮河大桥存在质量问题,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刻进行了情况核查。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此前,洮河大桥建设单位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青海省交通检测有限公司,对大桥进行了质量检测。检测报告表明:
1、大桥实体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合格;
2、施工所用钢筋为合格产品;
3、混凝土原材料各项指标合格,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桩基检测均为Ⅰ类桩。
目前行业主管部门已委托检测机构,正在对洮河大桥进行实体质量检测和原材料抽检,复检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9月7日上午,实名举报者刘先生告诉奔流新闻记者,《声明》中有些内容不实。
刘先生表示:“声明中桩基检测均为Ⅰ类桩,可是我拿到的检测报告上就有Ⅱ类桩。”刘先生提供的检测数据显示,浇筑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测试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的桩基检测为Ⅱ类桩。“我想不通,中铁五局是怎么把Ⅱ类变为Ⅰ类的?”
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部分聊天记录,刘先生告诉记者,这些聊天内容都明确反应了该高速大桥项目涉及到了混凝土的质量问题,“他们躲着监理偷工减料。”
据了解,因为实名举报高速大桥偷工减料一事,刘先生被中铁五局五公司以侵犯公司名誉权起诉到青海乐都区人民法院,将在9月18日开庭审理。
刘先生表示,实名举报后,中铁五局的人到湖南找他,还发信息说“你看我们中铁五局的硬度”。
中铁五局五公司的人和他谈了劳务费,“对方说把成本给我,再给我补偿一些。但是他们算的成本不合理,只是我垫资的部分,所以我没答应。”
编辑: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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