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完善跨地区兼并重组配套政策

上海证券报 · 2010-03-05 00:00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在进一步贯彻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时,要着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能力。而推动兼并重组也是去年出台的《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基调。《规划》明确提出,要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兼并重组、区域内重组和企业集团之间的重组,并提出形成3个至5个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的规划目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在日前举行的2009年度工业通信业运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工信部今年要把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和节能减排。他称,今年要出台钢铁、建材、汽车、船舶、有色金属等行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支持一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总裁周中枢在日前提交的提案中建议,去年兼并重组推动了有色金属行业的结构调整,在此基础上,今年应进一步完善跨地区兼并重组的配套政策,以提高有色金属行业的产业集中度。

  周中枢指出,有色金属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央企重组地方企业中还存在一些政策不配套的问题,主要是被重组企业原有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政策是否可以延续等问题,包括:中央对原下放到地方的矿山企业尾矿库治理资金支持、对资源枯竭矿山政策性破产给予的财政支持、改制科研院所享有的科研事业经费拨付等,还有地方政府原给予被重组企业的扶持政策等。

  “如果中央企业重组后这些企业原先享有的扶持政策无法有效延续,则难以避免地会对跨地区重组形成障碍,也会影响到行业调整的步伐。”周中枢表示。

  他认为,为鼓励大型骨干企业跨地区重组,相关部门可出台配套政策细则,确保被重组企业享有的各项中央或地方扶持政策不因重组而受到显著影响,并进一步加大配套政策力度。

  为了推动央企兼并重组,国资委也在日前向中央企业下放了企业内部资产重组协议转让的“自主权”,目的就在于推动中央企业国有产权重组整合。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政策不仅有助于推动央企主辅分离改革,也将使得央企兼并重组的速度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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