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止步京兰水泥早有征兆

证券时报 颜金成 · 2010-03-03 00:00

  华新水泥 (600801)中止收购京兰水泥其实早有征兆。华新水泥日前宣布,在约定时限内未能完成收购京兰水泥事宜,后京兰水泥提出中止合作。按双方协议,京兰水泥方面愿支付给公司2000万元违约补偿金。

  2009年7月,华新水泥曾公告,京兰水泥拟将旗下3家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京山青龙山矿业公司拥有的采矿权的65%,成立一家新公司。华新水泥为提高公司在湖北中部江汉平原地区的市场影响力,拟以6.83亿元收购京兰水泥拟新设公司的60%股权。

  京兰水泥是湖北中部地区最大的水泥企业,拥有水泥产能400万吨以及16.5兆瓦的余热发电系统1套,如将其收购,华新水泥能显著提高在湖北中部江汉平原地区的市场影响力,也使其权益水泥年产能增加240万吨。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2009年7月华新水泥发布意向收购公告之后,京兰水泥马上出面对该事件进行了澄清。

  记者发现,京兰水泥当时公布的一份加盖公章的文书上写明:一直以来,华新水泥与京兰水泥关系十分友好,此前双方的确洽谈过合作事宜并达成过意向协议,至于双方下一步的合作事宜,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而且不是京兰水泥近几年考虑的事情;二是此次华新水泥召开董事会并发布公告,京兰水泥事先不知情;三是京兰水泥拟于下月动工兴建两条日产48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明年,整个京兰水泥,包括此次公告的3家水泥企业,以及不在公告范围内的京兰水泥绝对控股的湖北三源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内,水泥熟料年产能将达到1100万吨。

  上述文书中有几句话特别值得注意,京兰水泥称,这“不是京兰水泥近几年考虑的事情”,“此次华新水泥召开董事会并发布公告,京兰水泥事先不知情”。这似乎意味着,华新水泥董事会通过收购议案时,与京兰水泥方面的沟通不够到位。

  然而,有分析人士指出,如果结合京兰水泥支付2000万赔款给华新水泥来看,事情或许并不像京兰水泥所言,因为,京兰水泥赔款就意味着华新水泥和京兰水泥的确有过契约,由此不难推断,事情的背后显然还有更多的利益纠葛。京兰水泥拥有一定的区域垄断地位,加之权益水泥产能售价不到285元/吨,可能会吸引众多的潜在收购方。

  中金公司分析师罗炜认为,并购的困难主要是市场转好后,民营企业可能另有考虑,当时协议签订的随意性较大。但收购遇阻不会改变华新水泥做大做强的目标,在政府推动下,大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并购重组成功的可能性较大。罗炜认为,华新水泥的策略应该是继续在西南有新建空间的地区扩张,湖北、湖南则以收购兼并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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