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子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2月27日,福建水泥公告,公司的三个子公司永安建福、安砂建福、顺昌炼石(甲方)拟分别与关联方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合作实施基地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合作,甲方提供屋顶和闲置空地,乙方全额出资投建运营项目并拥有其投入设施的所有权,项目建设总规模约13338.26kWp,所发电能优先供应甲方并按电价8.5折优惠结算,项目碳排放指标由甲方享有。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在目前公司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公司以最低对价(提供项目场 地)与乙方合作实施基地工厂光伏项目,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 相关政策,是公司积极部署水泥企业碳减排的有效措施之一。项目建成 投产后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外购用电成本,促进清洁低碳生产。 水泥属于高能耗、高排放行业,水泥企业配套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 由于项目本身发电量占企业用电总量的比例极低,企业看重的主要是绿 色电力在减碳方面的潜力。本次与关联方合作,约定了项目所有碳排指 标由公司基地工厂享有,若因政策调整等难以克服原因,公司有权按评 估价回购项目资产。如果合作方不是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上述 约定或较难实现。
(二)关于定价公允性分析
本次合作,公司以最低对价(提供项目场地),由乙方全额出资投建 并运营项目,由于项目场地主要为建筑物屋顶和少量的闲置空地,除了 用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外,基本不存在其它用途,在不增加基地工厂成本及没有承担项目本身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收获碳排指标,项目发电按 8.5 折优先供应公司基地工厂,相当于享有项目一定比例的利润分成。在 25 年运营期限内,累计最大可节约电费约 3591 万元。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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