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部门: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新要求,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大力推行绿色制造,积极推进工业碳达峰碳中和及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厅现组织开展2023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征集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绿色工厂。鼓励各地重点在我省“3+3+2”产业集群和22条产业链中选择基础好、代表性强、诚实守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及《通知》中绿色工厂评价要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2、绿色园区。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请选择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建设水平高的工业园区开展绿色园区创建(参照《通知》中绿色园区评价要求),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国家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省级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以及节水型园区等开展绿色园区创建。
3、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企业要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推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绩效,达到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链上企业绿色化的目标。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范围涵盖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电力装备、大型成套装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子商务、快递包装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企业(参照《通知》中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要求)。
二、有关要求
1、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企业和园区应先分别满足《通知》中关于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要求中的基本要求和条件。各地要加强对企业信用、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管理,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推荐:未正常生产经营的,未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有关规定,发生较大及以上环保、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产品质量、职业伤害等事故,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在工业节能监察中受到处罚或被要求限期整改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2、鼓励申请创建的有条件的企业、园区积极组织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诊断,申报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申请湖南省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节水型企业认定,我厅在进行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评价认定时将综合考虑其工作成效,酌情给予适当加分。
3、申请创建的单位应对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提纲详见附件1),向所在地市州工信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市州工信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2月20日前正式行文将本地区2023年绿色制造体系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及所推荐企业、园区制定的创建工作方案报送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384143056@qq.com)。
4、我厅对市州和省直管试点县(市)上报的企业、园区创建工作方案进行审核,筛选具有行业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企业、园区,确定为湖南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单位,并发布2023年度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列入创建计划的单位应对照相关评价要求和标准开展创建,并于年内完成创建工作。
联系人:赵鲜松; 电话:0731-88955371;
邮 箱:384143056@qq.com)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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